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二類謄本洩個資 房仲擾人



【郭美瑜、唐鎮宇、徐毓莉╱台北報導】房屋交易時得以確認賣方身分的土地或建物第二類謄本,驚爆登載個資遭濫用,有房仲業者藉此查詢房屋所有權人與住址,再登門探詢售屋意願,民眾隱私全都露。中央與地方地政單位昨坦承此類案件日增,內政部將邀法務部、地政機關等研議改善對策。


影響住戶安全


地政謄本分為第一類謄本及第二類謄本,前者僅限本人或代理人申請,可完整顯示土地所有權人資料;後者任何人皆可申請,但隱匿所有權人身分證字號及生日,主要是考量企業開發需要聯絡土地所有權人之用。
台灣師範大學教授夏學理昨與北市議員林奕華開記者會指出,今年十月有房仲上中華電信網站,下載他的第二類謄本並登門探詢售屋意願,讓他驚覺個資外露。他憂心說,第二類謄本方便房仲調閱資料開發客戶,影響住戶安全。
林奕華說,房仲不當使用第二類謄本,已違反《個資法》,近來各地推動都市更新,代書或房仲皆可藉此取得個資,政府應檢討《土地登記規則》,第二類謄本應隱匿所有權人聯絡地址。
北市府及內政部皆坦承,第二類謄本遭房仲濫用等情況漸增。北市地政局副局長曾秋木說,曾四度建議內政部修法,或新增隱匿地址的第三類謄本,但未獲回應。


濫用情況頻傳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昨說,第二類謄本未公布身分證字號,法務部認無個資外洩問題,但將邀相關單位研議新增隱匿地址的第三類謄本。中華電信聲明,僅受託建置下載第二類謄本網站,地籍資料由地政單位提供。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周天建議,政府應檢討各種表單欄位的必要性,以免洩露個資。民眾廖錦鳳說:「什麼都曝光實在可怕,應謹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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