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實價登錄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陳乃綾/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內政部推動實價登錄,規劃區段化登錄擬採10號為一區間,較現行100號為區間,範圍大幅縮減十分之一,有助資訊透明,且首次將不動產估價師納入查核體制。

如何實際申報、登錄不動產交易結果,內政部地政司研商「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6項」,擬訂「不動產成交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草案」。

建置十多年的不動產估價師制度,納入本次重要政策。未來若發現有異常的交易價格案件,將交由不動產估價師稽核,評定價格是否合理。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諶建議,除了查核工作,市價評定等業務也應交由估價師執行,以建立合理交易機制、價格。

去識別化 符合個資法

草案對申報登錄不動產成交案件的資訊,分成交易標的、價格資訊、土地資訊,以及建物資訊等四大類,包含建物門牌、交易棟數、房地交易總價、土地與建物轉移面積、使用現況及有無增建等。

地政司長蕭輔導指出,一般中古屋買賣都是房地合併計價,民眾只須申報「總價」,不必區分房價、地價;若是預售屋或新成屋,必須房地分開登錄,但停車位價格則另外申報。

蕭輔導說,為保障當事人隱私且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資訊將採「去識別化、區段化」方式揭露。區段範圍從現行的100號為間隔,擬調整為10號為一區間。例如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25號的成交案,區段化登錄為新店區北新路一段「20~30號」,門牌號也比照辦理。當不動產買賣移轉登記完成後,申報人須30天內到地政單位臨櫃登錄,新系統建置完成後,可透過網路及電子郵件方式申報,一旦逾期須在七日內補報,若屆期仍未申報,可按次處罰至完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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