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房產廣告不實 建商挨罰


【聯合晚報/記者盧沛樺/台北報導】

房地產廣告太誇張,今年5月行政院消保處移送8家涉廣告不實業者給公平會處理。本周公平會針對部份業者祭出處份,罰和旺建設公司40萬元、甲桂林廣告公司20萬元。

公平會指出,和旺建設與甲桂林廣告公司製作「和旺中華帝標」建案廣告中,將地下一樓標示為「輕食交誼區」,惟複查建案申請書內容,該樓層核准用途為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根據建築法規,建商於竣工後不得擅自變更使用內容;即使申辦變更使用執照,容積樓地板面積也屆法定容積率上限,沒有變更用途的空間。換言之,該建案廣告明顯涉廣告不實、具誘導消費者之嫌。

據了解,該筆建案為預售屋標售,位於台北,自去年底開始銷售,目前已銷售一空。官員表示,違法廣告自今年1月出現在建案廣告摺頁,以及地下一層公設平面圖,致消費者受騙上當,今以公平交易法處份兩家業者,建商罰40萬元、廣告公司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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