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

申辦地價稅自宅優惠

今 年地價稅將在11月1日開徵,土地所有權人在今年8月31日持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土地,但尚未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記得在9月22日前提出申 請,符合規定者,100年度地價稅就可按千分之2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否則將被一般用地稅率(即千分之10以上的累進稅率)核課。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適用對象的條件包括地上建物辦妥本人登記,該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所有,無出租或供營業用,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約90坪),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約210坪)為限。

陳俊宏提醒,若原本已核准按照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除了不得變更改供作營業、出租使用;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已成年直系親屬中要至少要1人保留在原戶籍未遷出,才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