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小檔案/無人住沒使用 就算空屋


主計處調查標準,空屋(空閒住宅)是指無人居住、且不供其他用途的住宅,包括建商未售出的成屋及餘屋,與擁有第二棟以上未經常居住的住宅。

空屋率,即空屋數占住宅總數的比率。主計處在去年十二月大規模抽樣訪查,每戶至少按了三至五次門鈴,加上訪查周遭鄰居,才能確定該戶有沒有人居住。

此外,內政部營建署自二○○七年起,也有住宅空屋資訊調查,調查方式是將台電用電度數低於六十度的戶數,視為「低度使用住宅」。但由於營建署調查的空屋率每年都在十一%、十二%上下,變動不大,常遭批失真。

營建署表示,明年會在研究方法上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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