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有意修訂容積移轉相關法令,捐地換容積恐將走入歷史,桃園、台北兩地的土地開發業者、公設保留地地主昨發起全台串連行動,要求維持現制,同時醞釀北上抗議。
政府財政拮据,不少道路、公園等公設地至今未徵收,尤其八米巷道尚未徵收者更多,民國九十一年,立院增訂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之一條,鼓勵建商購買公設地捐給政府,以換取容積獎勵。
新法增設後衍生新興行業—土地開發業者,專門居間收購、整合公設地,方便建商購買後捐地換容積。桃園縣道路聯誼促進會長陳鵬展估計,全台約有一萬多人從事土地開發業。陳鵬展昨串連台北市聯誼會前會長翁聖儒等幹部、公設地地主,在中壢市研商全台串連行動。
翁聖儒說,依照營建署的構想,未來建商推建案不必再捐地換容積,而是由建商繳交一筆代金給政府,由政府統籌向地主招標購買公設地,影響所及,建商成本大增反映到房價,且在低價者得標的制度下,地主將被迫以低價賣掉公設地,有違憲法保障自由買賣土地精神。
陳鵬展也說,官版的容積移轉相關法令一旦通過,全台一萬多位從事土地開發業者都要失業,一萬多個家庭的生計也將陷入困境,當年政府立法鼓勵建商捐地換容積,現在卻說變就變,政策沒有一貫性,將又會是民怨四起。〔自由時報記者羅正明/中壢報導〕
地主自救會陳情保留容積移轉
桃園縣地主自救委員會10多人,今天上午11時在中壢市大同路聚會向立法委員陳學聖陳情,希望內政部營建署保留「容積移轉」作業,讓公設保留地的地主可以善加利用被民眾無償使用的道路。
地主自救委員會表示,政府長期未辦理寬12公尺以下的道路徵收作業,導致地主白白喪失「土地使用權」,希望利用容積移轉討回地主權益。【聯合晚報╱記者劉愛生/即時報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