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 星期四

小資包租婆碰上危險客?小心!賺錢不成賠更大

有些小資女跟我一樣,想當包租婆賺錢,還可以貼補點房貸,但是,妳有過這樣的困擾嗎?怎麼找,碰到的都是一些怪租客,不是交租不準時,就是老聽到管理員說,租客總帶一些奇怪的朋友回家住,最可怕的是,萬一有人想不開,在屋子裡頭要死要活,好好的房子還沒賺到錢,很可能就因為變成凶宅,以後連脫手都有問題!

致命租客麻煩多 雞犬不寧擾住客
 說到這個,我就不得不分享自己的經驗,我曾經把投資的小套房,租給一個不到30歲的年輕女生,這個房客看來五官清秀端正,口口聲聲說自己正在跟男友準備開餐廳,因為店就開在附近,所以才喜歡這間房子,房租連殺都沒殺,就直接簽約承租,我滿心以為,整件事情到此完美結束,我只要負責每個月刷本子,等著房客給房租就對了!

沒想到,一個月後,管理員打電話給我,說最近常常有人來找我這位甜美可人的房客,不但在半夜三更出現,還在一樓大廳又吵又鬧,讓其他住戶不堪其擾,管理員還八卦的說,上門的是我房客的男友貨真價實的「老婆」,換句話說,我的房客是不折不扣的「小三」。

我一聽,差點沒昏倒,因為就算吵成這樣,我好像也沒辦法趕她走,因為約都簽了,我總不能以她是小三為由,就趕她走吧?但自此之後,我為了處理類似的爭執事件,老是被管理員問候,還擔心這位小姐萬一想不開,在我的房子有個三長兩短,這可怎麼辦?

加註合約防自殺? 死無對證賠償無門
 好在一年後約滿,我以房子要賣為由,請這位房客搬家走人,我懸著的一顆心,才放了下來,但光是擔心出事,也夠嗆了!我開始思考,以後要怎麼租房子,才不會把自己陷入如此險境。
最近,我發現,市面上開始多了一種新的租賃合約,吸引了我的目光,一般文具店買的定型化契約不太一樣,仔細一看,原來,這種新出的合約,加註了「尊重生命條約」,講白點,就是如果有人在租賃的房子裡,傷害自己或他人生命,一旦變成凶宅,造成房價減損,租客或他的家人,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聽起來好像很完美,大家白紙黑字寫下來,萬一有人害我的房價大跌,我可以跟他的家人索賠,但其實不然!因為根據台灣的法令,簽合約的租客萬一往生,他又沒有留下財產,加上家人這時候趕忙拋棄繼承,這份合約的效力,還是等於零,也就是說合約白簽了,根本拿不到錢。那麼,房東真的只能坐以待斃嗎?那也不一定!

簽約多找保證人 狀況不對 寧可賠錢了事
首先,在房客上門的時候,一定要嚴加過濾,千萬不要為了想趕快租出去,隨隨便便就把房子租給人家,最好先確認租客的工作是否穩定,畢竟穩定的收入,才能讓房東收到租金;此外,簽約的時候一定要格外小心,像我一定會透過房仲幫忙租屋,如果出了事,還有一個公正的第三人幫忙處理,最重要的是,其實每份合約後面,都有保證人這個項目,很多房東便宜行事,通常不會要求找保證人,我建議最好不要省過這個步驟,畢竟房東面對的只有房客,萬一出了事,連個負責的人都找不到,房東真的只能自認倒楣!

最後,我通常都會透過管理員或是鄰居,打聽這個房客平常的生活狀況,比如有沒有不尋常的交往狀況,或是過度喧嘩吵鬧的情況,目的並不是為了窺人隱私,而是我一間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房子,每個月只收微薄的租金,就交到人家手上,怎麼能說不管就不管?
萬一發現狀況不對,我建議,寧可賠押金,婉轉的請房客把房子交回來,也不要冒風險,萬一出了什麼問題,惹麻煩事小,房價跌個兩到三成,投資不成反虧錢,才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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