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5日 星期日

「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試辦日期未定

有關今(14)日聯合報A14版所載「以房養老7月1日試辦」一事,內政部表示,由於國內尚無相關經驗,整體制度宜審慎規劃,且因屬重大政策,內政部將於制度規劃成熟後充分對外說明,但目前尚無具體實施日期,有關今(14)日聯合報稱7月1日為施行之日期,應屬記者個人揣測。


 


內政部表示,為建構多層次老人經濟安全保障體系,目前規劃「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方向為:(1)採公益型態,由政府出資;(2)試辦對象為65歲以上單身國民擁有不動產,無繼承人,且因不動產價值超出社會救助法規定,致未能符合社會救助之對象;(3)試辦規模為100人,並優先以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3市為試辦地區,惟不排除其他縣市參與;(4)支付年限最高30年,按月給付,並得變更或延長支付年限。


 


內政部表示,目前刻正依規劃方向邀集相關部會召開數次會議,初步達成選定土地銀行為代辦金融機構;貸款精算模式正洽國內熟諳精算之單位提供專業協助;有關專業諮詢亦同步洽詢社會福利團體辦理。內政部表示,俟整體制度規劃妥善後,將再對外充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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