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不得自行買賣容積 由政府做莊 價格以市價訂定
容積大改革!營建署長葉世文中午表示,有鑑於不少建商低價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將容積移轉至其他建案,再以高價賣出獲取暴利,營建署將關閉民間自行買賣容積管道,全由政府做莊,未來建商都必須向政府購買容積,容積價格則由政府根據移入基地的房價行情來訂定。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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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世文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價格如何訂,尚待討論,但會接近當地房價行情,不會再像以前那麼便宜;至於如此一來,是否會造成房價上漲,葉世文表示,建商要漲價有很多藉口,建商如因此漲價,民眾不一定買單。
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表示,營建署關閉民間買賣容積管道,並以市價賣出方式,如果房市景氣好,建商勢必會直接轉嫁到房價上,如果房市景氣不好,則會造成地價會下跌,因為建商會合併計算整體可建容積的成本。
葉世文表示,目前基地開發容積移轉有兩種方式,一是直接向政府購買,另一則是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將土地送給政府後,容積則轉到預定開發的基地。由於公共設施保留地價格便宜,建商買進移入後卻可高價賣出,各界頗有批評。
為此營建署日前開會決定未來將關閉民間買賣容積移轉管道,簡單說,目前市場上經常看到,民間持有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標售或買賣都會不見,未來建商需要容積,只有一種管道,就是向各縣政府購買。
營建署官員表示,目前容積計價方式還沒定案,但以區域實際行情作為參考,或是只比市價行情便宜一點作為誘因,目前還沒有實施時間,預計上半年就會做出落日時間,這項措施,只需修正都市計劃容積移轉辦法,不需經過立法院。
至於手中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但政府遲遲未予徵收的地主,葉世文表示,以後地方政府出售容積,將專款專用都用在公共建設、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也可解決地主問題。
除了容積移轉外,營建署也研擬設置容積獎勵上限,將目前包括期程、綠建築等各式各樣的容積獎勵,設定上限,一般區域獎勵預計上限為20%,都更區域為50%,不少建商認為,由於容移受限,可售面積減少,也會造成房價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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