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2日 星期三

奢侈稅擬分區課徵?突顯不動產稅負現制謬誤!


昨日新任財長劉憶如又語出驚人表示;將考慮針對實施快一年的奢侈稅,進行「因地制宜」的檢討,理由是奢侈稅課徵,對中南東部及離島房市產生的負面效應,大 於防止炒作(之目的)。有的報導分析,大台北以外地區的奢侈稅稅率,可能因此調降;更有報導認為,劉憶如此番說法代表,一些炒作風氣並不盛的房市區域,甚 至可能因此免徵奢侈稅。

此言暨出,招致正反兩面不同聲音,表示贊成者論點在於,房市炒作風氣本來就各區不一,的確應該彈性調整;持反面立場者則認為,奢侈稅為全國稅,一國兩制並不適當,甚至可能引發爭議,而且即便中南部炒作風氣不若北部,也不代表沒有人在炒作。

有關這個最新的論述或發展,除了可能產生新的『炒作特區』外,住展企研室提出兩個可能方向。首先,是劉憶如此時拋出此構想的動機;早先劉不是才說,她提出 的一些稅改構想,外界多有誤解或渲染?一切將待下月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討論後,才有更明確的方向?怎麼才沒幾天又對外鬆口,拋出奢侈稅可因地制宜的想法? 其背後動機是什麼?住展企研室提出質疑。

再者,如果劉憶如這回是認真的,那就是打了前任閣揆(現任副總統),甚至大老闆馬英九一個巴掌;因為這等於宣示,奢侈稅並沒有真正全面達到當初實施的既定 目標。從結果(交易量)來看,奢侈稅的確使得原本熱絡的房市交投快速冷卻,但顯然也誤傷不少自用需求,才會有所謂中南部負面效應過大的說法出現。

尤有甚者,如果最後奢侈稅真的需要因地制宜,不過是再次突顯該稅目,乃至整個不動產稅制。要知道,實名為特種消費稅的奢侈稅,是只要發生交易行為,就得課 徵;但誠如莊孟翰教授所言,中南部地區土地實價甚至低於公告現值,北部則恰好相反;這代表原來的不動產稅賦,就已經在一個不對的基礎之上。

目前輿論仍多認為,有關資本利得稅,也就是現行土增稅部份,應該往實價課徵方向改革;中國時報今日社論就建議,七月實價登錄上路後,應強制地方政府在一定時間內,將(土地)公告現值調到與實價相等,這樣(土增稅)就能在不勞師動眾的狀況下,最快達到資本利得稅之實質。

然而住展企研室必須指出,中時社論的建議也是抄捷徑;目前不動產稅制的真正病灶,仍在於台灣必須房地分離課稅,但現實上只有房地合一價格資料,硬要分離, 實務上有困難;最後就變成地方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根據所謂經驗法則,逕行決定土地及房屋稅目之稅基(曾巨威直指之一連串造假過程),加上土增及遺贈稅 率一降再降,結果就是稅基偏離實價,產生炒作房價及龐大避稅空間。

真正的問題在房地分離課稅,及稅基認定有實質困難,則實現不動產交易利得量能課稅的唯一方式,仍是檢討修改現行制度,至少先針對不動產交易(包含套利及移 轉贈與)行為,行房地合一課稅改革之實,也就是把現行土增稅及房屋交易所得合併,且針對非自宅部分加重(累進)稅率,才是實踐資本利得稅中,有關不動產交 易部分的真正適切作法。能往這裡改革,則也不需要如違章建築之奢侈稅來抑制炒作,因為炒作套利,將必須被課更重的稅負。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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