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低碳經濟抬頭 「能源稅」的真正意義

低碳經濟抬頭 「能源稅」的真正意義財政部即將於今年底推出能源稅草案,但對多數民眾而言,最擔心的仍莫過於油電價格,將會因開徵了能源稅大幅調漲。特別是常在電視上為小市民喉舌的名嘴們,只要提到要多繳錢給政府,個個莫不義憤填膺、咬牙切齒,從健保費、夏季電價到浮動油價;一談漲價,就是政府搶錢,就是把人民當提款機。


但面對能源稅的議題時,可能要看的,不僅只是加稅,而是減稅的那一塊。


少數污染者付費 保障多數人利益
為了維持「稅收中立」的原則,能源與環境稅的設計,是要讓使用能源較多的人,必須要繳納更多的稅額。但相對的,原先在稅制設計上,可能會多收的部份,就應該要退還給民眾,如此才符合公平的原則。


比如說,在去年由行政院賦稅改革會所提出的研究報告裡,特別就提到將會將現行的汽車燃料費,整合到能源稅之內。汽燃費現在是隨車徵收,計算公式是以每車每日跑六十公里為基準,跑上一年再乘上汽油每公升課2.5元計算。


這代表著,依現行的汽燃費課徵方式,如果車輛一年跑不足兩萬一千公里,還是會以兩萬一千公里計算,多出來的錢政府照收;而如果是跑超過兩萬公里的車主,也不會因為這一年裏造成更多空氣污染而受罰,繳的錢和用車少的駕駛是一樣的。


但在汽燃費整合到能源稅後,如果以一輛1800cc小客車為例,在每天僅需行駛三十公里的情況下,在課徵能源與環境稅後的前四年,基本上都比現行汽燃費來得划算。當然,在課稅之後,如果要減少交通的支出,除了減少開車里程數外,採購更省油的車輛也是方法之一,兩者都能減下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這正是開徵源稅的目的:減少能源的使用、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開徵能源稅,能讓少用車的車主更省錢,讓污染者付費,這是整個稅制架構的重點。


除了油價之外,民眾所關心的另一個焦點,就是電費增加問題。


目前溫室氣體環境稅的影響,雖然每年電價會逐漸上漲,但漲幅有限。即使到了第十年,電價總上漲額度大約是18%,每度電大概增加0.477元。也就是說,以台灣平均每戶一年用電4000度計算,即使開徵了能源稅,每月僅增加159元,只能買麥當勞的一個餐。


然而,別小看這小小的漲幅,正由於有電價調漲的預期心理,消費者將有意願選購更多的節能商品,進而讓業者願意投入研發節能技術,使整個產業鍊朝低碳經濟轉型,也會讓台灣人均用電量下降。


開徵能源稅的確會增加稅收,但多徵的部份,也會放在財富重分配的用除上,讓社會更加公平。比如說,全台九萬三千多戶的低收入戶,從能源稅開徵的第一年就有九億的補貼,一直到第十年的二十二億。目前政府對於低收入的補助約為三十二億(*2),徵收能源稅固然會使能源價格上升,但若能有完全善的補貼配套,但比較像是「劫富濟貧」、而不是「劫貧濟富」。


中產階級 同樣受惠
對於一般中產階級而言,綜合所得稅每一級稅率,自第三年起每一年可調降1%,薪資所得標準扣除額,會在每年73,000元,提高到第十年的150,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也由104,000元,提高到200,000元;就連營所稅也能調降。


先前批評能源稅的理由,是第十年將可徵得四千多億,比目前徵得的個人所得稅都高。但實情卻是,在綜合以上配套後,能源與溫室氣體環境稅一直到第七年,才會出現五十億以上的正數,即使到十年總共也才五百多億元,這還不含節能減碳相關研究發展經費的投入。


之前提出開徵能源稅會大幅增加油電支出,如能源相關支出由五千元漲至一萬元,或是電費將漲至現行價格兩倍說法的,多半是耗能產業的代表。比如說提出能源稅「劫貧濟富」說法的工總常務理事,本身就經營有一座鋼鐵廠,能源稅對他而言的確會增加支出,但是對於一般中產階段而言,只要逐步減少能源的使用量,能源稅只會是讓賦稅更公平,而不是另一項搶錢的新稅。


台灣有99%的能源是靠進口,理當是會非常珍惜能源國家,但台灣平均每人在2007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卻比日本高2噸、比韓國高1噸;台灣每元GDP的生產毛額所排出的溫室氣體,是新加坡1.38倍,日本的2倍。


低廉的能源價格,正是造成能源使用效率不彰的主因。年底財政部若能推出配套上規劃妥當的能源稅上,馬政府並能將眼光放遠,義無反顧地悍衛此法,則台灣或許在減碳政策上,才說得上是有擔當。否則的話,少了能源稅,其他的減碳法條再怎麼完善,恐怕也都沒有辦法發揮其既有的成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