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房再出招,針對「土地容積移轉」和「桃園炒房團」,國稅局將加強選案查稅。
台北國稅局官員昨天表示,土地容積移轉暴利驚人,利潤動輒上千萬元,成為投機客最新炒作的手法;部分業者「假買賣古蹟之名、行炒作房地之實」,導致容積移轉屢創天價,助長房價攀升,形成居住正義的「超級大黑洞」。
國稅局也發現,投機客疑似揪團炒作桃園房價,青埔、八德、蘆竹等地房價1坪已飆至新台幣30萬至40萬元;「熱區」物件一上市甚至秒殺,國稅局已加強選案查核,是否符合「奢侈稅」課徵對象。
台北國稅局日前啟動選案查核,經查A君於94年與某祭祀公業B君,簽訂祭祀公業的「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買賣契約書」,並以2.1億元取得該土地容積權益;A君於97年將該土地容積以2.4億餘元出售給甲建設公司,經國稅局查核計算後,A君短漏報97年度財產交易所得2300多萬元,補稅加罰1400萬餘元。
此外,A君還支付建築師設計款、律師酬金及多名仲介者佣金,台北國稅局更分頭追稅,一一課徵執行業務和佣金所得。
國稅局指出,「古蹟土地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規定,民眾若依規定取得土地容積權益,該容積權益移轉視同「權利移轉」。
官員也表示,依所得稅法,除了土地所有權人可免繳納所得稅,其餘非土地所有權人買賣土地容積若有所得,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併計個人綜合所得稅,仲介也要據實申報佣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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