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整頓新明夜市 重審攤販資格

中壢市公所連續2天辦理新明觀光夜市攤販資格複查作業,重新審核民國91年核發的423個攤販身分,並拍照製作攤販卡,日後每年換照1次,白天還給市民一個乾淨環境,夜晚仍是人潮洶湧的觀光夜市。

中壢市公所積極整頓新明觀光夜市,除了增添多彩遮陽板,同時計畫調整攤販實際位置,區隔餐飲、百貨攤位。

昨天取得最新攤販證照的蚵仔煎攤販蕭黃忠蓮表示,她在夜市擺攤近30年,「做生意賺錢最重要」,希望市公所多多舉辦夜市晚會活動,才能拉抬觀光夜市的生意。

中壢市長魯明哲表示,上回審核登記是民國91年,當年共有423攤販。如今事隔10年,有人退休、有人去世、有人改行或轉租,以致攤販資格非常複雜又苦無書面紀錄,失去政府照顧弱勢攤販的目的。

魯明哲說,市公所全面登記攤販、調整攤位,每年審核資格後核發證照,一張是登記證,另一張含照片,張貼在夜市攤販車上,確認攤販身分。

中壢市民代表會主席吳嘉和表示,代表們都支持市公所大力整頓新明觀光夜市,同時希望能夠引進「在地、客家、原住民」特色攤位,才能吸引更多人潮。

魯明哲指出,夜市經過整頓、重新規畫後,將開放第二梯次「現有攤販無證照者」抽籤承租,他也希望「開放低收入戶、弱勢族群承租」,以販售新的商品帶動觀光夜市新景觀,吸引更多消費者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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