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不動產實價登錄 賦稅制度不變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陳至中台北24日電)總統宣示未來將採「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方向,內政部長江宜樺進一步說明,不動產實價登錄不涉及賦稅制度的改變,未來若草案通過,奢侈稅可望直接以登錄價格課徵。
總統馬英九今天宣示打造公義社會,實現居住正義,具體措施包括將修正土地徵收條例,土地以市價徵收;不動產交易採取實價登錄;加徵空地稅;加速住宅法拍板;民眾自用房地產不加稅。

根據內政部資料,目前不動產交易相關稅賦依性質分「持有稅」及「交易稅」,持有稅項目包括地價稅、房屋稅,交易稅包括土地增值稅、特種貨物與勞務稅(奢侈稅)、房屋交易所得稅、契稅及印花稅,稅基計算方式不同。

江宜樺表示,當未來不動產交易採實價登錄,將維持現行的不動產交易課稅制度,例如地價稅依「申報地價」課稅,土地增值稅依「公告現值」加乘,房屋稅依所得稅法課徵交易所得稅等。

奢侈稅部分,江宜樺指出,奢侈稅是按銷售實價課徵,目前財政部是以資金或銀行資料等間接方式課徵,未來若實價登錄草案通過,可直接用登錄的交易價格來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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