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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去年元月一日核定桃園縣為準直轄市,繼新北市後,成為第二個準直轄市。不過,準直轄市與直轄市仍有差距,桃園縣升格後名稱仍為桃園縣,財源也僅增加八十六億元。
桃園縣長吳志揚已決定在今年六月,向內政部提出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的改制計畫。對於桃園縣升格為真正的直轄市,成為第六都,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內政部將依程序組「直轄市改制作業小組」,秉公審查,內政部沒有反對的理由。
依目前進度,桃園縣在六月提出申請,行政院至遲於半年內核定,桃園縣最快可在明年上半年升格。屆時,桃園縣將改制為桃園市,現行桃園市則改制為區。民政司表示,桃園縣去年升格為準直轄市,是因人口達到二百萬人的門檻,人口達到二百萬一千四百人,今年提出則希望成為五都之後的第六都。
民政司指出,依地方制度法七條之一,縣市擬改制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得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內政部在收到改制計畫後,會依程序提出研析意見,送到行政院核定,政院至遲應在六個月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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