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薛翰駿、謝武雄/桃園報導〕蘆竹鄉升格縣轄市已獲縣府核定、內政部備查,將於六月三日升格「蘆竹市」;蘆竹鄉今年初人口達到十五萬人的縣轄市門檻,鄉公所發出四千三百多萬元遷籍獎勵金。對此,縣府表示花錢很沒意義,但公所有權發放,已要求只能更改公所大門的官銜署名,其他一律不准改;審計室也說,觀感不佳,將函請內政部調查。
蘆竹鄉在前鄉長趙俞菊蘭任內,訂定促進升格獎勵條例,從九十七年起遷籍蘆竹鄉,外縣市發兩千元、縣內其他鄉鎮市發一千元,鄉長褚春來在一百年九月加碼,不分縣內外都獎勵三千元。
由於桃園縣即將在今年十二月廿五日升格直轄市,各鄉鎮市將一律改成「區」,升格的意義及必要性屢被各界質疑,但褚春來以「不能失信於民」為由,今年三月仍執意發出四千三百六十萬元遷籍獎勵金,有兩萬多人收到。
褚春來昨說,八、九成的鄉民都期待升格蘆竹市,這是鄉民共同的榮譽,鄉、市雖然只差一字,但意義完全不同,升格縣轄市見證蘆竹由農村發展成都會區,這是歷史里程碑。
他並說,因為今年底又要改制成區,為避免浪費資源,升格後的民眾身分證和住家門牌等資料都不用更改,公所的職員職等、組織也不會有變化,只會象徵性更改鄉公所大門官銜。
蘆竹鄉民代表會主席林振捷表示,代表會支持鄉公所發放遷籍獎勵金和爭取升格,鄉民代表會的牌銜也要改為市民代表會,共同見證歷史。
審計室指將函請內政部調查
縣府秘書長鄭瑞成表示,蘆竹鄉公所除了大門的官銜更換,現有的人事、電腦系統都維持現狀,公所的關防仍使用舊印,衛生所、戶政、地政事務所、學校仍維持原來的稱呼。
縣府民政局長邱德順表示,蘆竹為了升格花了四千多萬元,實在沒意義,但蘆竹鄉公所以代表會通過自治條例為由,執意發出獎勵金,基於公所是地方自治團體,縣府才會「請公所本於權責,自行處理」。
桃園縣審計室主任莊瓊林表示,考量社會觀感,先前已函文蘆竹鄉公所,提醒檢討升格的必要性,但「蘆竹鄉公所顯然沒有檢討」,仍一味啟動升格機制,將請內政部審查升格過程有無違反規定或不妥適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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