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 星期五

抓漏水屋 別忘了3到、6點


天秤颱風挾帶的大量豪雨,使得南台灣災情慘重,不少民眾的住家也漏水,令人心煩。房仲業者指出,一般人最怕買到漏水屋,其實不妨逆向操作在下雨天、尤其是颱風日看屋,經過數日的大雨洗禮,體質不佳的漏水屋多能無所遁形。

有巢氏房屋副總經理劉炳耀指出,事前預防勝於事後修補,他建議正在看房子的民眾,除了要掌握下雨天看屋良機之外,還要確實依循「眼到」、「手到」及「口到」3大訣竅,就能透視房子的漏水問題。

一般而言,漏水屋分為4大類,包括因裂縫或接合不良所造成的屋頂漏水、裂縫問題引起的牆壁滲漏、鋁合金窗框與水泥牆壁未能密合等施工不良所產生的窗台滲漏,以及管線老舊因素導致的漏水。

首先是「眼到」,要仔細觀察物件內外牆面,檢查牆面有無壁癌、水漬、發泡及油漆脫落狀況;如果外牆變黑,就要小心壁癌,而屋內牆壁接縫、陽台外推處及頂樓加蓋等地方,如果有不平整的隆起、水漬、發泡,甚至油漆剝落的狀況,就要特別留意。

第2是「手到」,可用手摸牆壁,感受水氣是否有滲出的漏水徵兆,因為有些屋主為了增加房子的賣相,會利用重新粉刷或是裝潢包覆的方式,掩飾先前漏水的痕跡,買方從外觀很難分辨。劉炳耀建議,民眾可用手觸摸牆壁,感受是否有水氣滲出的漏水前兆。

最後是「口到」,可於看屋時向左鄰右舍打聽房屋的狀況,特別是預備購買物件樓上和樓下的住戶,詢問物件是否有漏水的紀錄,徹底檢視物件的防漏能力。

良好的鄰居互動,當發生因水管管線老舊問題需配合修繕時,也較能順利圓滿解決。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也說,利用連續下雨的時間看屋,特別容易找到住宅漏水的缺失,算是掌握「天時」,在此同時,也別忘了「地利」,那就是除了屋況,還需要檢視大環境,如房子所在區域是否有積水問題、物件1樓處是否有積水痕跡,及附近排水系統是否有淤塞狀況等。

信義房屋居家服務中心專案經理曾雪梨體醒,梅雨季看屋切記觀察6部分,那就是天花板、牆面、地板、窗框冷氣孔、公設及二次施工處,並要注意是否有水痕、壁癌、潮濕發霉等3種狀況。

此外,若想知道欲購屋的區域是不是常淹水,也可上經濟部水利署水災保全計畫資料下載區,裡面提供先前「淹水災害位置」資訊,共計全國有超過1,000筆的淹水地區資料可參考。






地方財務喬不攏 桃園機捷未動工



桃園機場捷運A21環北站延伸A23中壢火車站工程,因中央與地方負擔財務「喬不攏」,導致今天的動工典禮「告吹」,高鐵局證實將順延2個月。

動工延後消息傳出,地方人士紛紛跳腳。中壢市長魯明哲表示,最近有很多市民對期盼已久的機場捷運突生變數,無法接受。

地方人士氣憤表示,機場捷運延伸中壢火車站工程,中央和地方多次協調,早就敲定總工程經費138億元當中,由地方自行負擔8.33億元,中央才會編列預算準備動工,現在突然要求地方負擔73億元,導致此工程緊急叫停。

「機場捷運延伸線連結台鐵中壢火車站,並非只對中壢市有利,而是台鐵各站沿線民眾受惠。」魯明哲說,中央應信守默契或承諾,他不希望看到機場捷運延伸工程發生變數,也希望縣政府極力爭取。

高鐵局指出,機場捷運延伸工程動工順延的原因,的確是中央和地方對於財務計畫「看法」不一樣,使得原定8月中旬的投標及決標程序被迫中止,他們已綜合大眾意見,將新的財務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在未定案之前,決定先行將投開標日期延後2個月,再視情況作決定。

縣政府交通局說,總工程經費138億元,原本桃園縣政府負擔8.33億元,但後來被經建會推翻,要求出資73.4億元,因縣府無此財力,多次以公文要求降低自償比率,但經建會堅持,縣府將透過管道向總統府或行政院反映。



【2012/08/31 聯合報】






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

永慶房屋衝規模 新推加盟品牌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玲/台北報導】











永慶房屋宣布成立第3個加盟品牌「台慶不動產」目標3年內挑戰市占率25%。左起為台慶不動產總經理孫寶國、集團董事長孫慶餘與集團總經理廖本勝。 記者陳美玲/攝影
永慶房產集團昨(30)日宣布將推出第3個房仲加盟品牌「台慶不動產」,目標3年內集團市占率挑戰25%、總店數目標1,500家。另外,台灣房屋也將於年底推新加盟品牌「優美地產」,目標明年底集團海內外總店數達1,200家,房仲業大者恆大趨勢不變,市場將大洗牌。

永慶房屋目前擁有加盟品牌為永慶不動產、有巢氏房屋,直營店為永慶房屋,永慶房產集團董事長孫慶餘表示,依去年全台買賣移轉棟數約36萬件來看,集團目前市占率達12%、亦即年成交4.3萬件,再成立加盟新品牌「台慶不動產」有助於擴大市占率和店數,集團目標3年內市占率挑戰25%,店數達1,500家。

目前永慶房產集團店數超過870家,店數在台灣位居前三。

永慶房產集團總經理廖本勝表示,以外部環境來說,去年奢侈稅實施以來,房市成交量急縮,加上今年8月又有實價登錄、10月個人資料保護法也將上路,房仲業加盟店的門檻和成本越來越高,對於缺乏系統性管理、品牌力較弱的小型加盟品牌來說經營面臨挑戰,推估3年內小型加盟品牌恐式微。

廖本勝進一步說,以內部環境來說,大型品牌加盟業主資源豐富、通路多、品牌知名度高,在在都對小型品牌加盟業者具威脅;最重要的是,既有加盟店東礙於商圈加盟店飽和、無法拓展新店下,總部才會成立「台慶不動產」。

台慶不動產總經理孫寶國表示,未來台慶除在集團資源下擁有聯賣制度外,還能透過e化數位工具提供一條龍的整合服務,未來客戶從買、賣屋到交屋後的裝潢、修繕的需求協助,全程採單一窗口服務。此外,「台慶不動產」也將做為永慶房產集團在中國發展加盟事業的品牌,與直營體系共同擴展兩岸版圖。

據了解,台灣房屋也密集規劃另一加盟品牌「優美地產」,台灣房屋執行長謝萬雄表示預計年底公開,明年大舉展店,透過商圈達人認證加強商圈專業服務,深耕服務商圈。他強調,該品牌將與台灣房屋前往海外市場發展,集團目標明年底台灣總店數達800家、海內外衝1,200家店。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2年8月26日 星期日

機捷沿線房價 追上中壢精華段


【聯合報╱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桃園機場捷運明年6月即將通車,捷運沿線土地及房地產早已飆漲好幾波,房地產人士預估,機場捷運通車後,還有上漲價空間。

桃園機場捷運沿線土地交易熱絡情形,從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這兩年來標售土地的熱絡情況可以看出端倪。

去年9月7日,高鐵工程局標售高速鐵路桃園車站地區5筆土地,最熱門的土地是位於中壢市清溪段,捷運線周邊標號桃4的土地,面積394坪,吸引12封標單搶標,原本周邊住宅區土地行情每坪約28萬元到30萬元,後來由許姓民眾以每坪39.3萬元,總價1億5481萬元得標,打破高鐵局標售土地紀錄。

今年4月10日高鐵局再度標售桃園機場捷運附近,高鐵桃園特定區清溪段中壢市青溪段5筆土地,成交價格每坪32萬元到35萬元之間,土地漲勢驚人。

台灣房屋青埔直營店副總經理彭成貴表示,明年6月捷運通車的預期心理已逐漸發酵,最近建商推出的建案賣得「嚇嚇叫」,買主很多是來自台北的投資客。

彭成貴說,土地已「水漲船高,回不去了」,以去年而言,當地一坪約32萬元,現在已飆到一坪38萬元到40萬元。

在房價方面,高鐵桃園站周邊電梯住宅,5年屋由每坪23萬元漲到25萬元,新成屋則由26萬元飆到32萬元,價格已和中壢房價最貴的海華商圈行情幾乎拉平。

房地產人士分析,明年6月桃園捷運通車後,雖然利空出盡,但仍有上漲空間,尤其青埔車站產業專區若能招商成功,發展不可限量。






2012年8月25日 星期六

租賃所得之申報

租賃所得



自98年度起,個人將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予第三人,如符合要件者,要課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局長邱政茂表示,個人將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予第三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自98年1月1日起,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一、 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含設置有形之營業場所或設置網站)。
二、 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登記)。
三、 僱用人員協助處理房屋出租事宜。


邱局長說明,按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凡以財產出租之租金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課稅,但近年來,許多民眾將自有建物或購地建屋出租,甚至承租他人建物再予出租,尤其是在大專院校旁,少則十幾間,多則上百間,出租房屋所得之租金收入十分可觀,與一般家庭將餘屋出租的性質有相當大的差別,此種出租大量房屋之行為有無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所稱之銷售行為應課徵營業稅,產生許多爭議。該局曾多次查核類此案件,惟囿於先前法令並無相關規定來據以認定房東究應課徵綜合所得稅或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致徵納雙方爭議不斷。對此,財政部已於97年11月5日發布相關令釋,明確規範相關作業準則,並自98年度開始執行。


邱局長最後提醒納稅義務人,從98年1月1日起,個人將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予第三人者,如符合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具備「營業牌號」或僱用人員協助處理房屋出租事宜等三種情形之一者,不可以再申報個人租賃所得,一定要記得辦理營業登記,並按期申報營業稅,以免遭受處罰。







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未依規定扣繳稅款,即使所得人已申報繳稅,扣繳義務人仍會受罰



王先生來電詢問:他承租房屋營業(每月租金5萬元),已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出租人,僅於給付所得時未扣繳10﹪稅款,但出租人已將此項所得申報繳稅,國家稅收並沒損失,為何仍對其裁處罰鍰?


南區國稅局表示,承租人(即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租金與出租人時,如扣繳稅額超過新臺幣2,000元,即應辦理扣繳,並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1月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否則,稽徵機關將限期責令扣繳義務人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並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1倍之罰鍰;其未於限期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或不按實補報扣繳憑單者,應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3倍之罰鍰。不過如果扣繳義務人給付所得時,未依法扣繳稅款,經稽徵機關查明所得人確已將此項應扣繳稅款之所得,合併其取得年度之綜合所得申報繳稅者,得免再責令扣繳義務人補繳,惟仍應依法送罰,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1倍之罰鍰。


因此,本件王先生每月給付租金與出租人時,依規定應扣繳稅款5,000元,並應於次月10日前將此扣繳稅款向國庫繳清。王先生違反該項規定,縱使出租人已將租賃所得合併其取得年度之綜合所得申報繳稅,王先生仍不能免除罰責。


南區國稅局呼籲,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應確實依規定扣繳稅款並辦理申報,避免因一時之疏忽受罰而懊惱不已。







承租房屋為數人共有,如何填報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表示,邇來有扣繳義務人來電詢問,承租房屋為數人共有,如何填報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


該分局說明,扣繳義務人承租共有物,應按各共有人應有部分之租金分別開立扣免繳憑單,俾供各共有人按其應有租金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舉例來說,甲、乙、丙三人共有房屋一棟,甲君持分二分之一,乙、丙君各持分四分之一,96年1月1日由甲出面出租給A公司,每月租金20萬元,並按10%扣繳稅款2萬元,A公司開立96年度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時,應按甲、乙、丙三人之持分分別填發扣繳憑單,甲君租金收入給付總額120萬元,扣繳稅額12萬元,乙、丙二人租金收入給付總額各為60萬元,扣繳稅額6萬元。惟A公司將租金收入全部以甲君為所得人。甲君亦據以申報96年度綜合所得稅租金收入240萬元,扣繳稅額24萬元,乙、丙兩君則未申報應有部分之租金收入。案經稽徵機關依據乙、丙兩君之持分比例予以核定租賃所得,為此,扣繳單位須重新更正扣免繳憑單,稽徵機關須重新更正核定甲君之租賃所得。


該分局呼籲,承租共有物之扣繳義務人,於申報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時,應按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分別開立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以免後續查對更正之困擾。







承租人倒閉或他遷不明,出租人(房東)無法取得租賃所得扣繳憑單時,可代為補報扣繳憑單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承租人倒閉或他遷不明,出租人(房東)無法取得租賃所得扣繳憑單時,可代為補報扣繳憑單。


該局說明,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承租房屋給付的租金,已依法扣繳所得稅款後,在年度中倒閉或他遷不明,以致房東無法取得租賃所得扣繳憑單時,可由出租人(房東)代替承租人補行填報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和扣繳憑單,並由其在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的申報單位簽章處和扣繳憑單備註欄,簽名蓋章並註明原因,聲明願負法律責任後,憑此項補報扣繳憑單的證明聯,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經扣繳的稅款可以抵繳結算申報應納稅款或退稅,此種補報的扣繳憑單不會以逾期申報案件處理。


該局呼籲,出租人(房東)如發生承租人倒閉或他遷不明情事者,可依上揭規定代替承租人填寫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和扣繳憑單,向國稅局辦理申報,以維自身權益。







納稅義務人將財產出租,縱已依約定租金如數申報,倘該約定租金低於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時,稽徵機關將依法調整該項租賃收入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納稅義務人林君9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其所有臺南市中西區房屋供○○旅店營業使用之租賃收入300,000元,租賃所得171,000元,該局以其申報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乃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核算租賃收入1,300,500元,減除43%必要損耗及費用暨申報數,調增租賃所得570,285元。


林君不服,主張系爭房屋原係空屋,一切設備費用均由承租人支付,為鼓勵承租人使用並帶動地段繁榮,每月乃以25,000元出租,並據實申報租賃所得,不服調增租賃所得為由,資為爭議。案經復查、訴願均遭駁回,林君仍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林君敗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5款規定,係對納稅義務人出租財產,其約定之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時,授權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其租賃收入。該條文立法本旨,乃基於核實課稅原則,為防免租賃雙方勾結,藉故壓低申報租賃所得,用以逃避所得稅而設,因此只要符合上開條文之構成要件事實,稽徵機關即得以設算方式來認定租賃收入,當事人約定之租金,縱使顯低於一般租金標準屬實,稽徵機關仍得將出租人之租金收入調整至一般租金標準,無須證明租金收入數額是否確如調整數額,乃判決林君敗訴。







個人出租土地及房屋之所得如何課徵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詢問電話,個人出租土地及房屋應否申報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出租土地和房屋的所得屬於租賃所得,要課徵綜合所得稅,分下面3點來說明:


1. 土地租賃所得的計算,是以全年租金收入,減除該出租土地當年度繳納的地價稅後之餘額為所得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2. 房屋租賃所得的計算,是以全年租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而必要損耗和費用是指出租房屋的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以出租房屋為保險標的物所投保的保險費和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出租而支付的利息等。納稅義務人如果不能舉證上述損耗及費用數額申報扣除,則可選用財政部核定的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租金收入之43%)計算。


3. 出租土地、房屋,如果有收取押金或任何類似押金款項,都應該把這筆款項按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利率,計算租賃收入。96年度以年息2.175%計算。







遇有解約或建物出售時,應就剩餘租賃期間應歸屬之建造成本歸課土地出租人租賃契約解約年度或建物出售年度之租賃所得



地主出租土地由承租人自費建屋使用,約定房屋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而由承租人無償使用,由於房屋建造成本形同承租土地之對價,故土地出租人應將承租人所支付之房屋建造成本列報為租金收入課稅。


南區國稅局日前查獲某張姓納稅人95年間將其所有上千坪土地出租給某知名大賣場,約定由大賣場出資近億元建屋使用,租期20年,雖張姓地主主張未收取租金,惟卻以其名義為起造人並取得建物所有權,案經該局依20年租期平均計算各年度租金收入4百餘萬元,補徵95年度綜合所得稅及處罰鍰合計2百餘萬元。


該局指出,類此案件依綜合所得稅所得實現以現金收付制之基礎,近億元之房屋建造成本要集中在該房屋建造完成年度歸課地主之租金收入,因與長達20年之租賃期間無法配合,財政部已於96年解釋令規定,土地承租人於承租之土地上自費建屋,將建物所有權登記為出租人所有,並約定租賃期間由承租人使用該房屋,土地出租人應依建物之營建總成本,按租賃期間平均計算各年度租賃收入加計當年度收取之現金為其租賃收入總額,於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核算各年度租賃所得。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如遇有解約或建物出售時,應就剩餘租賃期間應歸屬之建造成本歸課土地出租人租賃契約解約年度或建物出售年度之租賃所得。另外,依據上開規定計算之租金,若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者,國稅局仍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公司股東將自有房屋提供給公司營業使用應課徵綜合所得稅



公司股東將自有房屋提供給公司營業使用,並沒有向公司收取租金,為何國稅局仍要設算房屋租賃所得,補徵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房屋借與他人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雖然是無償借用,仍應按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設算租賃收入。而所謂「他人」,是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因此公司股東將自有房屋無償提供公司營業使用,因公司為法人,依法仍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設算租賃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公司向個人承租土地,於該土地上以公司名義自費建屋並以公司為所有權人,約定租賃期滿地上物歸地主所有,其租賃收入之認定原則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公司向個人承租土地,於該土地上以公司名義自費建屋並以公司為所有權人,約定租賃期滿地上物歸地主所有,土地承租人應於房屋交付地主管理使用年度或契約屆滿年度,按公司帳載房屋未折減餘額作為土地出租人之租賃收入,並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所得稅款。


高雄市國稅局說,該局日前查獲轄區某家營利事業向個人承租土地,於該土地上以公司名義建屋,雙方約定租賃期滿,該地上物歸地主所有,惟該公司於屆期交付地上物時,漏未按該房屋未折減餘額扣繳所得稅款,申報扣繳憑單,除經該局責令補繳短扣繳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外,並按短扣繳稅款裁處1倍罰鍰。


高雄市國稅局再度提醒營利事業,如租地建屋,並有上述情形者,切記交付房屋予地主或契約屆滿時,應以房屋未折減餘額按規定扣繳率扣繳稅款並申報扣繳憑單,以免被補稅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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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雖由第三人受領,房屋之實際所有權人仍應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88條、第89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有薪資、利息、租金等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依所得稅法規定繳納並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


該局指出,扣繳單位因營業需要承租房屋,訂定租賃合約或至法院辦理公證租賃合約時,因出面與承租人簽訂租約之出租人或為房屋所有權人本人,或為其配偶,或其親屬,而承租人在未查證該承租房屋之實際所有權人狀況下,均以租賃合約上之出租人為租賃所得人,辦理扣繳及填寫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惟財政部69年8月1日台財稅第36349號函規定,個人將其財產出租之租金債權移轉與第三人,並通知承租人將租金給付該第三人,承租人給付該第三人時,出租人仍為該項租賃所得之所得人,應由扣繳義務人(給付租金之承租人)依法扣繳所得稅,並應由出租人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是依稅法規定,出租財產之租金應屬財產出租人之租賃所得,該租金雖約定讓與第三人受領,仍不能否定財產出租人為租金之所得人。


該局呼籲,財產出租人即為租金所得之納稅義務人,應由扣繳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財產所有人(即出租人)為納稅義務人扣繳所得稅,請扣繳單位注意相關規定,以免申報扣繳憑單有誤,造成徵納雙方之不便。



二房東以承租之房屋轉租他人收取租賃收入,二房東租賃所得應如何申報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據財政部69年11月14日台財稅第39393號函規定,二房東以承租之房屋轉租他人收取租賃收入,可以其原承租房屋所支付之現金及所付押金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5類第3款規定按當地銀行業通行之1年期存款利率計算之租金,作為該項租賃收入之必要損耗及費用,憑以計算租賃所得。


該局進一步說明,向二房東承租房屋之扣繳單位,除依規定扣繳稅款外,應以二房東為所得人開立扣(免)繳憑單。







營利事業給付個人房屋租金依法扣繳稅款後他遷不明,出租人可代行補報扣繳憑單



高雄陳先生問:他有一棟房屋出租予大正公司多年,每年二月份都 會收到公司開具的租賃扣繳憑單,去年十月公司突然人去樓空負責人也不知去向,詢問已被代扣的扣繳稅款於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如何申報?


高雄市國稅局答覆:營利事業承租個人財產給付租金時經依法扣繳所得稅款,嗣因該營利事業在年度中倒閉(他遷不明),以致出租人(房東)無法取具租賃扣繳憑單時,可由出租人(房東)代承租人(營利事業)補行填報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及扣繳憑單,並由出租人(房東)在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的申報單位簽章處及扣繳憑單扣繳單位欄簽名蓋章,並註明原因暨聲明願負法律責任後,可憑此項補報扣繳憑單證明聯,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扣繳之稅款可以抵繳結算申報應納稅款或退稅。







民眾如將房屋出租予個人使用,雖非屬取具扣繳憑單者,仍要據實申報租賃所得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如將房屋出租予個人使用,雖屬無法取具扣繳憑單者,仍應據實申報租賃所得,以免補稅受罰。


該局說明,凡以財產出租之租金所得,即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之租賃所得。該局查得納稅義務人甲君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列舉扣除額,申報租金支出,該局依其所提供之房屋租賃契約書及房租收付款明細表,歸課出租人乙君該年度租賃所得,乙君雖已依標準租金申報,惟較實際租金低,故仍被通知應就實際租金與標準租金差額補繳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乙君質疑為何須就實際租金申報繳稅?


該局指出,個人出租所有房屋取得之所得,係屬綜合所得稅中之租賃所得,應據實申報納稅,惟當個人將財產出租,約定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時,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所得。本件係查得乙君實際出租房屋之租金收入,即應照查得之租賃所得課稅,補繳差額。





文章來源: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


公司支付的租金要辦理扣繳,補扣繳可加計利息免罰



我是公司的負責人,本公司96年才開業,營業處所是以每月5萬元向他人承租,截至年底共支付50萬元租金。最近房東向公司索取扣繳憑單準備申報所得稅,我才知道公司支付的租金要辦理扣繳,而且要開立扣繳憑單,但我都沒處理,現在怎麼辦?會不會被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答覆:依據稅法規定,公司給付房租給房東時應該代為扣繳10%稅款,該筆扣繳稅款應在次月10日前至代收稅款處繳納,並且於次年1月31日前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扣繳憑單申報,另應於2月10日前填具扣繳憑單發給房東。


陳小姐未依規定扣繳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在未經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補扣並繳納稅款,是可以依法加計利息免罰;但逾期自動補申報扣繳憑單部分,依所得稅法規定則應按扣繳稅額處10%之罰鍰。





文章來源: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個人出借有價證券所取得之借券費用,及出借有價證券遇除權除息所取得之現金補償款,分屬財產租賃所得及其他所得,應依規定申報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以下簡稱借貸辦法)第2條規定:「有價證券借貸交易,係指出借人同意將有價證券出借,並由借券人以相同種類數量有價證券返還之行為。」第3條規定:「出借人出借有價證券得向借券人收取借券費用。」第52條第4項規定:「出借之有價證券遇除權除息時,借券證券商應依本公司計算該有價證券之權息價值,以現金補償出借人。」依上開規定,股票出借人向借券人收取之借券費用,核屬財產租賃所得,另出借股票遇除權除息而向借券人收取之現金補償款,核屬其他所得,2者均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文章來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房屋出租樓層有變更需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變更,當年度租賃所得始得核實認定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林姓納稅義務人9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未列報所有臺南市安南區1棟(1及2樓)房屋出租供營業使用之租賃所得,該局乃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核算租賃收入新臺幣(下同)293,000元,減除43%必要損耗及費用,核定租賃所得167,010元,併課林君當年度綜合所得稅。


林君不服,主張出租房屋僅有1樓並無2樓,稅籍資料有錯誤,該局誤以為2樓層,核課顯有錯誤為由,資為爭議。案經復查、訴願均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林君敗訴。





文章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股東將房屋提供公司營業使用,應申報租賃所得



個人將房屋提供給公司營業使用,因為屋主即為公司股東,並沒有向公司收取租金,為何國稅局仍還要設算房屋租賃所得,補徵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房屋借與他人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雖然是無償借用,仍應按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設算租賃收入。而所謂「他人」,是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因此公司股東將自有房屋無償提供公司營業使用,因公司為法人,依法仍應設算租賃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該局指出,我國許多中小企業係以家族企業型態經營,不少公司在申請設立登記時,以股東或負責人所有的房屋為營業地址,而房屋所有權人也誤以為其本身即為公司的股東或負責人,不必申報租金收入,但是此類案件國稅局均會依法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核定房屋所有權人租金收入。





文章來源: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


出租牆面刊登廣告或出租頂樓供行動電話業者作為基地台使用,所收取之租金收入應如何計算個人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之計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又其必要損耗及費用之減除,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能提具確實證據者,從其申報數,其未能提具確實證據或證據不實者,稽徵機關得依規定標準減除其必要費用。


因房屋之牆面及頂樓屬房屋結構之一部份,故出租牆面刊登廣告或將頂樓供電話業者作為基地台使用所收取之租金,其必要損耗及費用之減除,納稅義務人如未能提具確實證據或證據不實者,仍得適用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







核定97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



財政部表示,該部近日將核定「97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上開標準仍維持96年度標準,並無變動。


依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規定,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必要損耗及費用之減除,納稅義務人能提具確實證據者,從其申報數;其未能提具確實證據或證據不實者,稽徵機關得依財政部核定之減除標準調整之,故上開標準係對未提具確實損耗及費用證據之納稅義務人核課所得稅之依據。


「97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核定如下:



  1. 固定資產:必要損耗及費用減除43%;但僅出租土地之收入,只得減除該土地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不得減除43%。
  2. 農地:出租人負擔水費者減除36%;不負擔水費者減除3%。
  3. 林地:出租人負擔造林費用或生產費用者減除35%;不負擔造林費用者,其租金收入額悉數作為租賃所得額。

租賃所得



扣繳義務人承租共有物,應按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分別計算租賃所得及開立扣繳憑單,俾供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甲、乙、丙三人共有房屋一棟,於95年由甲出面出租給丁公司,丁公司以甲君為所得人,開立95年度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甲君亦據以申報95年度綜合所得稅,乙及丙二人未申報其應有部分之租賃所得,稽徵機關查核時,按各共有人甲、乙、丙三人之應有部分,依法計算各共有人甲、乙、丙三人之個別租賃收入,並就其應有部分之租賃收入歸課所得稅,依法退補各共有人之所得稅。


承租共有物之扣繳義務人,於申報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時,應按各共有人應有部分分別開立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各共有人亦應依應有部分之租賃所得申報租賃收入。







將自有房屋無償借與家人或親友作營業使用,仍要設算租金



納稅義務人為幫助自己家人或親友開設公司行號,精打細算下,常會以自有房屋借與家人或親友開設公司,並向法院公證來證明無償關係,惟按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外,仍然要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及申報租賃收入及繳納所得稅,且所稱「他人」係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納稅人應予注意!


納稅義務人某甲將其自有房屋借與其子開設公司,92年間未申報租賃收入,經國稅局核定其租賃所得,某甲雖主張該房屋係借與兒子無償使用,並未收取租金,且其子非屬所得稅法規定之「他人」,然因某甲借與兒子之房屋係作為公司營業使用,並非供兒子個人使用,由於公司為法人,與自然人人格不同,自屬所得稅法規範之「他人」,且該房屋係供營業使用,與稅法規定免設算租賃所得之規定不符,國稅局乃對某甲補稅,某甲雖提起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惟均遭駁回確定。

納稅義務人注意自有房屋無償借用之相關規定,才不致因不諳規定而遭補繳稅款。




第五類: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房屋、土地出租如何節稅?



對於餘屋出租,收取租金、押金的房東而言,年年的租金收入申報常是頭痛問題,其實節稅不難,基本上可從下列3方向進行:



  1. 妥善保管相關舉證用憑證,提高可供扣除費用金額:
    對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一種是不須任何證明文件,一律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列為必要費用,但土地出租之收入,僅能扣除該地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不得扣除43%的必要費用。核定96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

    另一種是採列舉扣除方式,必須對因租賃而發生之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如房屋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而各項憑證所屬期間,應與出租期間一致,如不一致時,應按各該年度實際出租期間比例攤提。


    納稅義務人可先行核算可扣除費用額,擇高適用。


  2. 避免無出租之實卻被認為有租金收入的情形發生:
    納稅義務人若將房屋無償借給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之親朋好友做生意或執行業務之事務所使用,不論實際上有無收取租金,都要申報租賃所得。

    但若是無償提供給直系親屬或配偶以外的個人作住家使用,必須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2人證明及法院公證,證明確實是無條件提供使用,就可以不用設算租金。


  3. 押金所得的申報規定:




文章來源:
財政部


有哪些收入得減除的成本或費用,您知道有多少?



綜合所得中,那些收入可以減除必要費用或成本以餘額申報?如無證明文件,其成本費用標準如何認定?


只要瀏覽下列5類所得,充分蒐集妥善保管相關憑證,您就能選擇最有利方式申報,這是絕對不可偷懶的節稅動作喔!



  1. 財產交易所得:
    以申報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為例,實際售屋收入得減除之細項如下:

    • 成本部分:取得房屋的價金以及購入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的一切必要費用,如仲介費、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費或公證費等,還有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的利息,以及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於使用期間內所支付屬於資本支出的修繕、改良、增置等費用。
    • 移轉費用部分:出售房屋所須支付的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及搬運費等。
      如果無法提出證明文件,還可直接按照財政部每年發布的當地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標準來計算應稅所得(以95年度基隆市為例,按房屋評定現值的13%核課財產交易所得)。

  2. 執行業務所得:
    得直接按財政部公布的當年度收入及費用標準認定。若有設帳並保存憑證記帳者,可依帳載執行業務收入減除有關費用或成本,包括事務所的房租、業務上所用藥品、材料、器材之修理費、僱用人員之薪資等,以其餘額申報所得額,二者可擇低申報。






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中福鎘污染地休耕 縣府接手補助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蘆竹鄉中福地區鎘污染土地高達八十三公頃,今年起陸續有土地整治完成,縣政府考量水路荒廢,若引黃墘溪水灌溉,土地遲早又被污染。去年起索性提供每年一公頃九萬元休耕補助,今年至少有五十公頃土地可申請。


當初基力化工污染造成中福農地被鎘污染,初步統計面積高達八十三公頃。民國九十三年環保署檢測,發現實際遭污染的農地面積只有一○五筆、卅一.二三公頃。環保署把這些土地列為公告場址,補助經費委由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整治,也提供每年九萬元休耕補助,至於另外的五十多公頃土地列為特殊休耕地,由農委會每年每公頃補助二萬七千元。


去年農委會停止特殊休耕地補助,縣府接手休耕補助,和蘆竹鄉公所對列預算,每年每公頃補助九萬元,扣除部分非農業用途土地,申請休耕補助達四十公頃。今年因為有十三.八一公頃土地整治完成,未來也可申請九萬元休耕補助,預估今年申請面積會超過五十公頃,農民可向蘆竹鄉公所申請。


農業局農務科長陳嘉燁表示,鎘金屬對人體危害很大,又會沉澱到土壤,擔心作物會吸收下層土壤鎘金屬才會以特殊休耕地補助。民國七十三年發生鎘污染事件後,農水路遇到天然災害都沒修復、早就不能用,如今雖然土地整治完成,但唯一水源是黃墘溪,黃墘溪是中壢工業區污水場排放口,若引黃墘溪水,整治完成土地遲早又被污染,才會鼓勵農民休耕。


環保局水保科長葉孟芬說,扣除整治完成土地,另外的十七.四二公頃土地持續整治,未來會向環保署「土污基管會」爭取污染改善經費,以翻轉稀釋法、排客土法及植生復育法等工法整治。



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 9/24前申請

【經濟日報/記者蔡佳妤/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昨(23)日表示,地價稅將在11月1日開徵,民眾若在今(101)年8月31日持有自用住宅,應在9月24日前提出優惠稅率申請。

其中若有因贈與、繼承或自益信託而移轉者,也應重新提出申請。

稅捐處指出,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千分之十,但若符合以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要件者,就可按千分之二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捐處強調,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已成年的直系親屬中仍有任何1人保留在原戶籍內、未全部遷出,才能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若全部遷出,即使有居住事實,也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且應在戶籍遷出30日內向稅捐機關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以免遭罰。

稅捐處指出,由於9月1日將開學,因此常會有家長為了子女就學的因素,將全家的戶籍遷出現居住宅,這種情形就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捐處並表示,原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若有贈與、繼承或自益信託而移轉者,新所有權人若要繼續適用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仍必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 (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






土地出借蓋房 要繳營業稅

【經濟日報/本報訊】

臺南市高小姐問:本公司出租一塊土地與營業人,承租人以本公司名義在承租土地上自費興建房屋,本公司是否應開發票,繳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承租人以地主名義於承租土地上出資興建房屋,並約定租賃期間由承租人使用該房屋者,該地主應以建物營建總成本,按租賃期間平均計算各年度收入(當年度租賃時間未滿1年者,應按月比例計算當年度收入),於租賃期間之每年年底前及租賃期滿時,加計現金租金收入,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建商說:鬼都會怕我!

2012/08/24 14:58 根據住展雜誌統計顯示,今年鬼月期間的推案量高達1,509億元,案量超過10億元的中大型建案,達34個;較去年鬼月期間單月的推案量1,047億元,成長了44.1%,量體為近五年來的第一大量…
今年的鬼月,從8月17日起,到9月16日出鬼月。今年鬼月的尾聲剛好延續年度的超級推案檔期928檔,使得今年鬼月的推案量與往年相較,出現與928檔連成一氣的市況,有超過千億元大量體面市,已成為928檔房市推案的風向球。


根據住展雜誌統計顯示,今年鬼月期間的推案量高達1,509億元,案量超過10億元的中大型建案,達34個;較去年鬼月期間單月的推案量1,047億元,成長了44.1%,量體為近五年來的第一大量(見附表)。














根據台北市地政局公布7月建物買賣移轉棟數為4,215棟,創下近13個月以來新高,同時也是奢侈稅上路以來最高的一個月份,新北市101年7月建物買賣移轉棟數為7,268筆,也較6月增加686筆,月增10.4%。顯示雙北市房市隨著股市成交量的回溫,及歐債風暴的逐漸遠離,與股市同步出現來人與成交溫和回溫的市況。


從附表中可看出,今年鬼月有許多重量級的指標案將公開,從區域來看,推案的熱門區域包括,台北市的內湖區、士林區與南港區,新北市的新莊、新店及林口,加上桃園的蘆竹地區。


大型開發商中,以興富發建設的205億元推案量最大,其次是大華建設的85億,及寶路建設、大隱開發及麗寶建設的各80億元,還有竹城建設的70億元、合雄的60億元、遠雄建設的40億元。鬼月期間,久未有大型建案推出的桃園大溪地區,遠雄建設就有一40億的大案「遠雄大溪地」要登場。


最大推案量的興富發建設,將推出位於北市士林夜市旁的豪宅案「圓山1號院」,總銷金額達110億元,加上內湖區的95億「日湖」案,兩案成交價的高低,對928檔豪宅房市具有指標性的意義,值得密切觀察銷售狀況。


台北市方面,北市的南港區,有1指標建案推出,該案為位於經貿園區內,由宏普建設推出的「宏普鉑金」,戶數僅有70戶,坪數則為23~33坪的小坪數規劃,據了解,將開出一坪超過百萬元的單價開賣。


新北市方面,熱門推案戰區落在新店區與新莊區上,新店有3個新建案要公開,其中寶路建設的90億重案「圓頂」將登場,新莊則有4個新建案要公開,先建後售的新成屋案「竹城東京都」,總銷金額70億元,將引領新莊頭前及副都心段的建案作出衝刺。


新北市的淡水區,雖進入夏季的尾端,但還是有指標型的建案將如期公開。由甲桂林廣告關係企業、大隱開發投資興建,位於紅樹林捷運站旁的超豪宅「頤海大院」,總銷金額80億元,54戶的豪宅、戶戶200坪起跳,據了解,該案的規劃與開價,將為國內的水岸住宅再掀銷售高潮。


從推案量來看,今年鬼月的房市,不但未見推案減少或休兵,更出現上半年案量壓擠後的爆量現象,一些重量級的個案更是不怕鬼月的到來,依舊照正常的時間表操盤,對這些推案建商而言,第三季房市以來,景氣下修了一陣子,鬼月銜接到『928檔』的超級檔期,當然不容錯過或缺席,因此鬼月的禁忌已不是主要考量點了。


鬼月的結束,緊接著而來的是,年度推案的重頭戲『928檔』,所以今年鬼月的銷售成績,將成為『928檔』推案的房市溫度計。隨著時間的迫近,諸指標案有的已經進場潛銷試探水溫,並已擬妥了一整套的行銷廣告策略,打算在股市回穩的此時,在鬼月期間大幹一場,可以預見的是,今年鬼月的房市一點都不會寂寥,出現的將是百家搶市的景象。






安心成家房貸專案 今截止


【經濟日報/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政府三大優惠首購房貸專案近期將陸續到期,其中,青年安心成家專案今(24)日截止申請,內政部住宅補貼方案也將於9月10日截止,銀行提醒,有需求的民眾要趕快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

另外,由財政部所主辦的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專案,從民國99年12月開辦,原預計到去年底止,後延長到今年底。銀行個人金融部主管表示,未來是否再延長,仍不知道,但有意購屋的首購族,最好還是在今年底前提出申請。

由內政部及財政部主辦的3項政策性房貸,全都是針對首購族推出,因有政府補助,所以利率明顯低於市場行情,受到民眾熱烈回應。

尤其是青年安心成家專案,最高貸款金額200萬元,由於前2 年為0利率,第3年依申請人身份分成3類,第1類利率0.842%、第2類1.417%,相當受到民眾青睞,今天是最後一天申請。

至於內政部住宅補貼方案最高貸款金額為220萬元,利率在0.842%~1.417%間,預計9月10日止申請;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專案最高貸款金額是500萬元,只要符合首購條件,可直接向銀行提出申請,利率約在1.72%~2.02%。

銀行表示,青年安心成家專案與內政部住宅補貼方案,都是由內政部主辦,要向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前者較適合新婚夫妻或育有子女換屋等需求,後者則偏向單身、逾40歲以上,或者是20歲以上已婚,與直系親屬住在一起,或者是雙親已亡,但與沒有謀生能力或者身心障礙的兄弟姐妹住在一起申請。

銀行個金主管說,如果民眾買的房屋價格較高,需貸款額度較多,建議申請內政部推出的2個購屋專案,再搭配財政部推出的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專案,例如內政部住宅補貼方案可搭青年首購,青年安心成家也可搭配青年首購,將可把貸款額度各拉高至720萬元、700萬元。






實價登錄滿3周 豪宅買氣最差


實價登錄上路三周,房市買氣冷清。根據房仲業者統計北、中、南三大都會區8月以來的交易狀況,發現比起7月,大台北3000萬元以上高總價產品買氣減少8.5%,1500萬元以下的低總價產品,買氣反而增加13.8%。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實價登錄衝擊到大台北高總價房市買氣,尤其是3千萬元以上的豪宅、店面產品買氣最差,主要原因是高資產族群擔心實價登錄會讓身分曝光,甚至引來國稅局追稅等問題。

另外,不少人看淡後市,寧可先租不買,導致整體房市轉為疲弱。

不過大台北低總價產品反而逆勢成長。徐佳馨分析,主要是首購族群仍有購屋需求,加上實價登錄確實對他們影響不大,因此還是照原訂計畫購屋,成交量微幅上揚1成左右。

相較之下中南部的高總價產品成交量較不受影響。根據住商不動產統計,8月以來台中、高雄2000萬元以上的高總價產品成交量分別成長9.1%、8.9%。主要原因是收益型店面交易量大,尤其不少台北投資客南下置產,讓中南部店面銷售熱。

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分析,實價登錄上路還不滿一個月,其實對市場衝擊有限,不過下半年經濟景氣不明,投資人觀望心態重,寧可現金放口袋也不願投資,大台北高總價產品交易量萎縮。






2012年8月21日 星期二

不動產實價登錄實施要點與目的


實價登錄已在今年的八月一日上路,施行後不動產成交案件之權利人(買方)、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必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簽訂租賃契約書後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



內政部表示,自8月1日起以下3種案件需要申報登錄:1.地政事務所所收買賣登記申請案件。2.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之案件。3.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成交案件。


申報人若逾期未申報,地政士、經紀業或未依限改正之買方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內政部呼籲需申報之民眾或業者應注意時效,以免受罰。


申報方式,申報人可以至地政事務所填寫實價登錄申報書申報,或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網際網路方式至內政部已開發完成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辦理申報事宜。


由於登錄資訊有1個月申報登錄之期間,且需就已完成申報登錄資訊之篩選、區段化及去識別化處理,並因可供查詢資料數量尚待累積,必須要到十月才能查詢行情。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登錄制度施行後將可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減少不動產交易雙方之交易成本,降低不動產交易糾紛,避免不動產價格哄抬現象,使房地產市場發展更為健全,實現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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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重俱樂部

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商圈自治管理》中壢站前商圈 三合一

 

市公所輔導 預計今年底前施行


〔記者沈繼昌/中壢報導〕 中壢市公所計畫將火車站前三個商圈整合,催生「商圈管理輔導自治條例」,鼓勵店家自治,自己負責環境清潔維護、騎樓預留一百五十公分通道、人行道絕不設攤、營業時間外攤車不留置騎樓。


中壢火車站前三大商圈包括中平、桃園徒步與大同等三商圈,公所計畫整合成中壢站前商圈。昨天公所邀店家召開說明會,市長魯明哲說,若取得共識,可望在年底前施行縣內第一個商圈管理自治條例。


他指出,商圈自治為原則,市公所居輔導角色。舉例來說,騎樓所有權雖屬店家,但仍需保持淨空、不能封住,而騎樓也屬道路一部分,需供行人通行,不得做為商品展售空間,商圈自治條例成立後,可以為這些困境解套。


市代會主席吳嘉和建議,先讓店家與攤商整合期試行商圈自治,為未來推動商圈管理自治條例做準備。對此,與會店家及攤商也都表示支持。


魯明哲希望各街區推派代表參與商圈籌設,九月底前送件申請,若資料完備,會在一個月內審查完畢,預計年底前確立中壢站前商圈店家試行商圈自治內容,包括商圈環境清潔維護工作、騎樓預留一.五公尺通道、人行道不設攤、營業時間外攤車不留置在騎樓等。



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成功必修課:學做人

做人難!上海皇帝杜月笙曾說,人生有三碗「面」難吃,一是場面,二是錢面,三是人情面,其中,最難吃的正是人情面。偏偏這碗難吃又難捧的「面」,在學校往往沒人會教,出了社會又沒人敢教,於是,我們得憑本能,不斷在人情困境中,學會做人的能力。儘管不容易,但並非沒有脈絡可尋。只要你能先釐清關於做人的幾項大哉問:比方說,到底是做事重要,還是做人重要?

做事,還是做人?
很多剛進職場的年輕人,仗著聰明才智,總覺得「實力決定一切」,做人不重要。對於不如自己的人,不是當面嗤之以鼻,就是在背後抱怨。

甫接任美商聯邦快遞公司台灣區總經理一職的朱興榮,回想11年前,自己就曾經犯了這個「每個聰明人都會犯的錯」。當時從美國念書回來,擔任小工程師的他,每天只管窩在自己位置上,按時間完成專案即可,根本無須搭理其他同事,更遑論跨部門的合作。因為專業表現亮眼,受到當時的總經理陳嘉良(現為聯邦快遞中國區總裁)器重,朱興榮被點名擔任一個囊括國內外中高階主管的跨部門專案主持人。一向是「拼命三郎」的朱興榮,過去工作有瓶頸,頂多熬夜加班就能過關,沒想到這次卻栽在一個他眼中,緊要關頭只會「推脫」的主管身上。

他記得,當時專案流程出了問題,整個團隊必須24小時進駐,體力、壓力都不堪負荷,還要召開應變會議。就在會議進行到一半,心力交瘁到臨界點的朱興榮,又聽到那位讓他「感冒」已久的主管,沒有辦法又抱怨不休,他一時難掩怒氣拍桌大喊:「這件事溝通很多遍,不知道到現在為什麼還不做,如果有人不想做,這個專案也不用繼續了!」隨即,這位只有兩年資歷的毛頭小子,竟然當著眾多高階主管的面,天塌下來也不怕似地甩門而出。

拿針戳人,還是拿針縫衣?

直到深夜12點半,呆坐座位已久的他,感受肩上一雙手的重量搭來,轉身只見堆滿笑容的陳嘉良緩緩說:「你啊,就像一根針,戳人會痛啊!若把這個針拿來縫衣服,就會很有功效,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去戳人?」

「不是我要戳人,是他逼著我去戳人,我受不了!」朱興榮氣憤地說。

陳嘉良接著回應:「喔,因為你受不了,所以你就不去縫衣服,而去戳人?我知道你心裡很多委屈,在這個時刻,你若能把所有精力拿來縫衣服,大家會更感激你!」

朱興榮笑著說,當時自己一心想把事情做好,產生盲點,陳嘉良這番「戳人與縫衣」的道理,讓拘泥在「你錯我對」節骨眼的他,頓時心門大開:「與其當場讓他難看,不如直接向他伸出援手,把事情解決了更有效率。況且,若我坐了他的位置,不見得能做得比他好!」 

從小一路順遂,自我要求極高的萬事達卡國際組織資深副總裁暨中國區總經理江威娜,同樣也歷經不會做人的青澀歲月。

初入職場:80%做事,20%做人
初入職場前5年,至少要花80%的力氣在學做事,另外的20%花在學做人上。隨著工作技巧日漸熟練,做事所需的時間減少,就要調高比例,將更多的注意力,花在做人的學習上。「當同儕還在斤斤計較做事的方法,你卻能開始展露做人的本領,帶領團隊解決問題,就很容易在這個階段變得耀眼,」江威娜強調。

第二個令許多人困擾不已的難題,是做人,還是做自己?
做人,還是做自己?雖然知道做人重要,但一想到為了和諧,得委曲求全,隱藏自己的本性,就讓人痛苦不已。「外圓內方」這句被中國人奉為做人最高境界的成語,在德州儀器半導體技術公司大中國區總經理郭江龍看來,即是最好的答案。他解釋,所謂「外圓」,指的是顯露在外的態度行為,講求的是「圓融」、「和氣」;「內方」,則是指隱於內心的原則信念,譬如「正直」、「誠信」,扮演最後一道防線,不會因壓力或環境改變而棄守。一般人常誤解「外方內方」或「外圓內圓」的「表裡如一」,才是真正做自己。即便如此,所謂「表裡如一」,也不是隨興所至的任意妄為。

表裡如一新解
《記得你是誰哈佛的最後一堂課》中 「表裡如一」一文指出,所謂「表裡如一」,指的是不必為了做人而徹底放棄自己,而是該懂得如何區分私底下與工作時的自我,以維持一種「身分」的平衡。他認為,你可以在公、私生活中拉上一道紗簾,而非一堵無法穿越的磚牆,以方便隨時互通,又能區隔彼此的差異。一旦懂得角色轉換,熟練地穿越這道紗簾,就不必放棄自我,變成雙重人格。有趣的是,愈能善用這個方法,愈能擁有獨特的優勢:一是在職場上,因為不背離本性,往往能展現某種個人風采,博得最多信賴。當你回到私人領域時,你能做你想要的自己,家人與朋友對你真實的回報,更能平衡你在職場的情緒起伏,成為你的後盾。不管是從「方」到「圓」的琢磨,抑或是「內」「外」自我的轉換,為避免過猶不及,究竟分寸該如何拿捏,往往是做人最難的地方。

做人,並不等於要做「濫好人」。
做好人,還是做濫好人?廿一世紀公關顧問公司總經理俞竹平認為,以情緒管理的角度來看,若把自己磨得太圓,常會讓人覺得城府很深,有一種不可親近的感覺。就像瓷器與陶器同樣是容器,但瓷器講究上釉,光可鑑人,卻只能供在高處欣賞。反之,陶器刻意留下手紋,少了完美的光澤,卻多了一種性格上的天真。但最為人詬病的是怕得罪人,只知一味討好,成為不知原則為何物的「濫好人」。

不計較,增加做人的廣度
江威娜曾經碰到一位既聰明、學習能力又強的人才,他在同儕中非常突出,本來是江威娜亟欲培養的幹部。沒想到幾次參與團隊合作,他最在乎的只是自己能享有的資源與利益,而非對團隊的貢獻。江威娜不免感到失望:「一個不談付出,只會計較的人,難保到高位,他不會為了個人私利,犧牲整個團隊的利益。」其次,少了包容的心,若他當上領導者,肯定做不好coaching(教練)的工夫,無法帶領團隊中的落後者。「若他一直沒有察覺,也不願意改,即使讓他獨立作業,因為個性,也會很快遇到工作瓶頸而離開,淪落職場流浪一途,」江威娜斷言。位居高階,若能有不計較的胸襟,除了增加自身的高度,也會感染員工,成為效尤的對象。

目前任教於高雄餐旅學校的前亞都麗緻總經理蘇國垚,對總裁嚴長壽就有如此的觀感。一次兩人共同出差到夏威夷,投宿的是全球赫赫有名的頂級旅館哈蕾柯蘭妮(Halekulani),一路上嚴長壽如數家珍地對這家旅館讚不絕口。Check-in後進房,蘇國垚被眼前擁有大客廳、大浴室,還有夏威夷絕佳海景的房間所震撼。他念頭一轉,總裁的房間一定會更驚人。沒想到,敲門後推開一看,竟然面積著實小了三分之二,更無景觀可言,他不禁大驚失聲:「他們竟然把房間弄錯了!」只見嚴長壽笑著說:「我已經住過了,你出差很累,這算是慰勞,就好好在裡面體驗一下。」並堅持讓蘇國垚連續住了兩夜。即使已離開亞都麗緻多年,這段為蘇國垚津津樂道的小插曲,在旁人忙著計較的當下,總會出現腦海,讓他若有所悟地會心一笑。

謙卑的力量
「稻穗愈飽滿,腰彎得愈低」、「竹子愈高,竹尾彎得愈低」這些大自然的道理,講的正是「謙卑」的重要。因為謙卑,你會居安思危,你會小心翼翼,你會拼命學習,你也會努力改變。最後,你擔心的事會消弭不見,你的弱點也能補全,你意料不到的收穫也會在謙卑中獲得。只是愈在高峰,人愈不容易察覺謙卑的力量。

霸菱證券投顧公司總經理陳詩舜就指出,金融圈充滿大起大落,曾經睥睨一切,如今落魄失意的例子,可說俯拾皆是。他舉一位知名的金融新貴,靠著「向上管理」,頭銜一路竄升。對下屬極為傲慢的他,享受平步青雲的快感之餘,卻忘記自己已「掏空」多年奧援他的專業團隊。當他隨跳槽水漲船高,隻身就任遭遇困難,才發現自己能力有限,但身邊已無人願意伸手協助,屢次被新老闆「請走」。後續工作轉換,更因reference check(背景調查),不斷栽在他過去得罪的人的負面評價裡,而一蹶不振。

厚道,做人更高境界
在謙卑之外,若能做到厚道,先一步替人著想、留餘地,才真正是跨越做人更高的境界。曾遭遇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從公司因跳票瀕臨倒閉,到如今谷底翻身,稱霸台灣精密機械業的台中精機就是一個好的例子。經營超過50年,第二代接棒經營的台中精機總經理黃明和指出,早年客戶多是師徒相傳的黑手業,在工廠裡待了3年,就能出師自己創業。黃明和的父親看這些年輕人在創業初期,難免資金短缺,總會大方地要他們先將設備拿去用,日後慢慢分期付款即可。甚至,有的下游經銷商沒錢進貨,他還會勸他們先把機器拿去賣,先賺了第一筆錢,才能打好基礎。

黃明和指出,由於父親總會替人著想,培養的許多客戶都是從第一代祖父輩開始,第二、第三代接手買新的機器,演變成關係深厚的三代交情。其中,還包含夫妻檔、兄弟檔、父子檔。沒想到父親以厚道待人,後來竟救了黃明和與自己公司一命。黃明和回想8年前,受亞洲金融風暴波及,國產汽車、東隆五金陸續爆發地雷股危機,中部地區許多上市公司都垮了,台中精機也因財務槓桿過度操作,20億元融資遭銀行凍結,頓時陷入困境。奇妙的是,當遭逢相同命運的同業如楊鐵,早已被協力廠商拉白布條、圍廠鬧上電視新聞,台中精機卻顯得異常平靜。不僅客戶沒有拋棄,協力廠照常提供零件,面對同業挖角,台中精機的高層主管沒有一個異動,一起度過了最艱難的階段。

黃明和心有所感地說,從此他深刻體會到「天助自助者」的道理。他強調,「自助」兩字,就是過去你所積的陰德,對他而言,也就是父親打下人情的基礎,讓大家願意信任,才能贏得東山再起的機會。

人生的做人課,不僅沒有文憑,也不可能畢業,連當過英國首相的邱吉爾都承認,自己到了65歲,才悟出一些做人的道理。但不管是管理、領導、乃至於人生真正的成功與圓滿,沒有一項不是圍繞著「如何做人」。 這堂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視的課,你, 學好了嗎?

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航空城開發案 壓低地價招商 註定賠本







航空城開發案,桃園縣政府將投入一千二百億元資金,這是桃園縣歷年來最大投資開發案,但是為了招商,縣府希望壓低出售產業園區用地,使得投資案恐怕不賠也難。此外,產業園區規劃牽涉法令問題,理應是中央在主導,如今交給地方,恐將吃力不討好。


區段徵收土地開發成本高,但政府要開發的著眼利基在取得抵費地。抵費地價值越高,就能從中獲利。以桃園巿中路計畫為例,才一百多公頃土地,預估縣府至少可以獲利百億元。


反觀,航空城內產業園區用地,縣府希望壓低到每坪五.五萬元到六萬元來吸引廠商,但這樣的價錢,即使土地全部出售,能拿回的錢不超過九百億元,即使還有住、商抵費地拍賣可以有些許收入,但整個投資案已註定賠本。


另,我國的自由貿易港區的法令與新加坡樟宜機場、南韓仁川機場相較,仍有諸多限制,例如金融外匯等開放尺度不大,廠商意願就不大,這也是縣府希望中央主導開發的原因。


如今縣府接手航空城產業園區計畫,預估六年以後將取得產業園區土地,縣府的態度是,航空城的開發或許不能賺錢,但招商非常踴躍,未來帶來的稅收、就業人口及產值,才是無可限量的價值;事實上,如何與中央協商修法,放寬法令,讓廠商有進駐意願,才是縣府應該努力的方向。




桃園航空城1768公頃 砸1200億開發

桃園縣長吳志揚昨天與交通部長毛治國協商「桃園航空城」範圍,初步決定開發面積為一七六八公頃,所需資金為一千二百億元;這是縣府投入金額最高的開發案,全案報行政院長陳冲同意後,將開始進行說明會,希望年底前送內政部審議,最快於一○七年取得土地。

「桃園航空城」全名為「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總面積範圍為四六八六公頃,區段徵收面積為三一九四公頃。其中,縣府主導開發的地區是機場捷運A11坑口站、A15大園站、A16橫山站三個站區,總共一七六八公頃,所需資金一千二百億元。另一四二六公頃被交通部列入機場第三跑道,交通部自行開發,資金為八百億元。


若一切順利,九月開公聽會,明年起陸續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政策環評,通過後送土地徵收委員會進行公益性必要性評估,通過後再進入公展程序。


三站區土地同時進行區段徵收,A11站區部分土地及A15站區土地劃為產業園區,其他全劃為住商用地。


這其中,縣府預計可取得五百廿公頃產業園區用地,而一般農地的地主將來可領回四十%土地,在重劃區內的農地地主可領回四十五%,預估地主們共可領回五百多公頃的住商用地。


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指出,產業園區公共設施只要廿五%,住商用地公共設施為四十%,縣府保留完整產業園區可爭取「自由經濟示範區」是最大籌碼,如倉儲、物流、旅館、金融等行業。



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泰豐中壢廠變住宅區 獲利108億

泰豐(2102)中壢廠土地,日前已獲桃園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以市地重劃方式由工業區變為第二種住宅區用地,重劃後泰豐可分回5.97公頃住宅用地(約1.8萬坪),根據當地房仲推估,以中壢住宅用地每坪60萬元計算,泰豐廠區土地價值暴增為至少108億元,每股待實現利益高達27元。

每股待實現利益27元


泰豐今年三月公告,以每坪4萬元購買桃園觀音鄉3.46萬坪工業區土地,據指出,即是為遷移中壢廠生產線所準備,中壢廠土地開發將進入緊鑼密鼓階段。


桃園縣政府已通過都計委員會決議並公告,泰豐中壢廠區依據「擬定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工23工業區變更成住宅區,總面積為21.86公頃,分A、B二期開發,其中泰豐廠區屬於B期,被劃入市地重劃面積有8.86公頃,泰豐可分回5.97公頃住宅用地。


生產線將移往觀音


泰豐中壢廠面積有5.8萬坪,位於中壢市中心,距中壢火車站約僅1公里,是中壢市區內唯一的大面積可供開發土地,取得時間早在民國49年,每坪取得成本只有230元,泰豐近年來積極開發此地,其中3.1萬坪在88年變更成工商綜合區,並於90年以每坪22.5萬元,賣4400坪給外商TESCO(現已轉賣給家樂福)。


那次處分泰豐獲利7億元,貢獻每股獲利2.6元,泰豐手上尚有近2.7萬坪工商綜合區地待處分,中壢地方一直盛傳COSTCO有意買進或承租。如果再加上工商綜合區這部分待售土地,泰豐中壢廠開發待實現的利益超過200億元。


另外剩下的現有生產線廠區土地,就是此次變更為住宅區的部分,原本中壢都市計畫內工業用地,行情約是每坪20萬元上下,經變更成住宅用地後,立即躍升為至少每坪60萬元,泰豐廠區因為面積大且幅員完整,價值恐怕還會更高。


傳COSTCO進駐工商綜合區


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處指出,因為都市發展趨勢,中壢市近幾年來湧進大量外來人口,人口自80年時的27.7萬人,增加到目前達37.5萬人,12年間成長幅度高達35%,是全國居住人口成長最快的城市,現有住宅用地已不敷需求,縣府透過都市計畫檢討方式,逐區將工業區土地變更為住宅區,加上輪胎廠生產過程環保爭議多,近年泰豐平均每二個月,就要收到一張空氣污染罰單,泰豐中壢廠生產線搬遷並使廠區開發融入附近都市景觀,將無法避免。



擔心租金收入曝光 全台委租案減半


實價登錄8月1日已上路,因為房子透過房仲公司出租也要登錄,房仲業昨天統計,和上月同期相比,各地委託房仲出租案大減5成2,其中又以北市減少66%最多。

房仲業者分析,包租公、包租婆擔心,登錄後租金收入「全都露」,如此可能增加稅額,乾脆自行出租或暫時觀望政策效果。

實價登錄本月起實施,除買賣交易須申報實際價格,民眾透過房仲業者出租房子亦須申報實際租金,但自行出租則不用申報。

住商不動產統計本月1~10日全台委託房仲出租案件,發現在新制上路後,民眾委租可說「瞬間急凍」;和上月比,全台急減52%,各地以北市委租萎縮最明顯,單月減少達66%。

在產品類型上,住商也發現,住宅產品受影響程度高於辦公室與店面產品,中低租金產品的衝擊也高於高租金產品。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不少包租公耳聞透過仲介成交的租案都得上網登錄,在擔心房租曝光得課稅的預期心理影響下,改以自租方式規避,讓委租案大縮。

她也說,高租金住宅、辦公室與店面的租客多是公司戶或須報帳的族群,原本就有報稅需求,房東開立證明已久,因此影響相對較低。

台灣搜房網價格中心執行長廖秀敏指出,公司網站上,屋主自租與委託房仲出租的物件比例,原本約各半;但實價登錄上路後,目前屋主自租的數量約增加一成左右,一方面可能是實價登錄之故,但也可能是房東怕鬼月不好租,趕緊先釋出。

他說,屋主不可能都有空處理房事,所以委託房仲的市場還是存在;且現在也有很多屋主自租的案件,其實都是私下委託物業公司代租代管。






實價登錄 衝擊租案委託量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玲/台北報導】












實價登錄上路滿2周,成屋買賣市場變化不大,但透過仲介租屋的租賃市場則出現委託量大減情形,根據房仲業者統計,8月上旬(1至10日),全台租案委託市場量能較7月同期腰斬、減少五成二,台北市量能更大降六成六。在實價登錄衝擊下,短期內量能恐將跌至谷底。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統計今年5月至8月、每個月上旬的仲介租案委託量,實價登錄之前,全台租賃市場表現平穩,但到8月上旬,租案委託明顯大幅萎縮,較7月同期減少五成二,若與5月相比,更量縮達五成七。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不少屋主擔心透過房仲成交的租案需要實價登錄,會讓租金收入全曝光,在避稅考量下,讓租案委託量大幅下滑。

徐佳馨分析,以區域來看,台北市5至7月上旬量能均表現持穩,但在新法上路後,量能驟減六成六,是受影響最大的區域。桃園縣則以量縮五成緊追在後;高雄市委託量則減少三成八、居第三;新北市量縮三成六。

徐佳馨表示,台北市等區域因空屋、包租公多,加上租賃需求大,屋主擔心房租實價登錄後,恐帶來課稅的預期心理影響下,造成量能大幅萎縮。而台中等地市場因屋主早有準備,5月以後委租量就逐月減少,新制上路後所受衝擊較小。但在實價登錄衝擊下,預計仲介租賃市場短期內量能恐將跌至谷底。

值得注意的是,以產品來看,住宅產品受影響程度大於辦公室與店面產品,其中又以中低租金住宅產品的影響,較高租金產品多。徐佳馨表示,高租金住宅、辦公室與店面的租客多是公司戶或是需要報帳的族群,原本就有報稅需求,房東開立證明已久,因此影響不大,反而是手上戶數不多的中小型包租公會受到影響。

徐佳馨認為,透過仲介服務,可減少房東因租屋待看而疲於奔命,身分也不會曝光,市場還是有其一定的需求,預期市場短期內會受到影響,但長線量能仍會逐漸回穩。








自用宅未設籍 售出也課奢侈稅


「奢侈稅」上路1年多,部分民眾誤以為只要出售「自用住宅」,就可免課奢侈稅。國稅局昨天表示,民眾售屋,必須符合自住、無出租、無營業、遷入戶籍等4項條件,才不用繳納奢侈稅。

國稅局官員表示,最近發現數起奢侈稅案例,民眾出售購買不到2年的自用住宅,卻忘了遷入戶籍,最後必須多繳奢侈稅。

據指出,台商甲君民國99年11月在台南市購屋,名下只有這筆房產,且沒有營業或出租,但因往返大陸,甲君未設籍台南;他去年賣掉台南房子,因未設籍,最後遭國稅局通知課徵奢侈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最近接到許多詢問電話,民眾通常知道出售2年內自住房地要符合自住、無出租或營業等條件,才不用繳納奢侈稅,但許多人經常忽略必須在售屋前遷入戶籍。

官員表示,包括奢侈稅和土地稅法,戶籍登記都是認定是否屬自用住宅的「法定形式要件」,即使事後可舉證房屋確實沒有營業或出租,仍無法排除課稅。






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

房屋簡易修繕 明年最高補貼3萬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明年起,內政部營建署的住宅補貼,將增加「簡易修繕」住宅費用及「自建住宅」貸款利息兩項。簡易修繕每戶最高補助三萬元;自建住宅則可享最高二百廿萬元、最長廿年的低利優惠貸款。


營建署官員說,住宅法年底實施,政府須辦理自建、自購、修繕住宅等貸款利息補貼;租屋、簡易修繕住宅等費用補貼。


目前內政部辦理的「住宅補貼方案」與「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就包括自購住宅有最高二百萬至二百廿萬元的零利或低利貸款優惠;修繕住宅有最高八十萬的低利貸款;弱勢族群可申請每月四千元租金補貼。


營建署另擬「簡易修繕」及「自建住宅」的補貼辦法草案,預計年底與住宅法同步實施。


官員指出,簡易修繕設備項目包括:屋頂防水、排水及隔熱;外牆防水及面材整修;衛生、照明、無障礙設施等設備。但為避免濫用,申請修繕的設施,不得為公寓大廈的公共設施。


申請條件為: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屋齡超過十年的住宅,及家庭年所得在一定得標準以下(如北市為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而卅年以上的老舊住宅可增加評點權重。


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為最高二百廿萬元、最長廿年的低利貸款(弱勢戶的利率約為零點八四二%,一般戶約為一點四一七%)。申請條件為,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或申請人兩年內自建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且家庭年所得同樣在一定標準以下。


官員說,目前這兩項的補助名額尚未確定,但每項約在五千至一萬戶,且補貼不會斷,每年將擇期讓民眾申請。






實價登錄上路 北市委租減6成6

透過房仲出租也要登錄 和上月同期相比 各地委託房仲出租案大減5成2




實價登錄8月1日上路,房仲業發現,由於房子透過房仲出租,也要登錄,包租公婆紛打退堂鼓,和上月同期相比,各地委託房仲出租案大減5成2,其中又以北市減少66%最多。

房仲業表示,包租公婆怕租金實價登錄的原因是,一旦登錄,租金收入就「全都露」,申報所得稅時,就得如實申報,如此可能增加稅額,不如不出租或是自行出租,因為自行出租依現行法令規定可免登錄。

實價登錄新制自本月起實施,除買賣交易需申報實際價格,依規定,民眾透過房仲業者出租房子,房仲亦需申報實際租金,但自行出租則不用申報。

住商不動產統計本月1~10日的全台各地委託房仲出租案件,發現在新制上路後,民眾委租可說「瞬間急凍」,和上月比,全台急減52%,和5月實價登錄效應尚未發酵時比較,更是大減5成7。

各地中,以北市委租萎縮最明顯,單月減少達66%,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分析,台北市不少包租公耳聞透過仲介成交的租案都得上網登錄,在擔心房租曝光得課稅的預期心理影響下,改以自租方式規避,讓委租案大縮。

相較於北市包租公的逃命潮,台中包租公似乎早有準備,在5月後委租量逐月減少,相較於上月同期,8月僅減少15%。除了區域差異外,在產品類型上,住商也發現住宅產品受影響程度高於辦公室與店面產品,中低租金產品的衝擊也高於高租金產品。

主要是高租金住宅、辦公室與店面的租客多是公司戶或是需報帳的族群,原本就有報稅需求,房東開立證明已久,因此影響相對較低。






實價登錄後續發展篇


【好宅王】實價登錄後,我的房子跌還是漲呢?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 2012年8月7日 下午2:37



易漲易跌 賣方市場成雲煙


政大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認為,實價登錄可增進民眾對價格的認知,買方不會再隨著銷售人員的話術起舞,未來就不怕業者亂哄抬價格,而且除了價格,成交量也一目了然,哪些地區的人氣只是炒作出來的,很快就會被戳破。房市好壞再也不是業者說了算,買賣雙方的資訊落差拉近了,價格的不合理就可望消弭,未來房價漲跌也會更即時反應。 

房地產達人Sway笑說,由於實價登錄後要炒作房價比較麻煩,未來實價課稅的政策仍未定,投資客相對一定會減少,買方轉趨觀望的氣氛也漸濃厚,因此接下來勢必將扭轉過去幾年由賣方主導市場的情勢。



房地產達人Sway認為,賣方市場即將成為過去式


中古屋量縮 高總價物件逆勢成長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指出,早在實價登錄前,就能在許多房仲業者的網站上看到最新買賣成交行情,買方想了解房價的成交價格並不難,而政府的實價登錄平台上路,預計對房價的漲跌影響也不大,但未來交易資訊透明化,不論是成交量及成交價,買方都能更容易掌握,而成交資訊累積越多,越有利於賣方訂價或買方出價,買賣雙方自然對價格也更易達到共識。 

但徐佳馨也向好宅王坦言,對中古屋或新成屋而言,除了「實價登錄」外,影響最大的還是後續的「實價課稅」,因此市場現在充斥觀望氣氛,中低總價的物件目前成交速度都較為緩慢。但特別的是,許多高資產客戶怕實價登錄實施後會讓資產曝光或是財產贈與引來國稅局關心,都紛紛趕在實價登錄實施前簽約登記,反而加速了高總價物件的成交速度。


法規漏洞多 預售市場未見動搖


購買中古屋或新成屋,買方或房仲業者都必須在完成交易後的30天內登錄實際交易價格,但由建商委託代銷業者的預售屋,卻是在代銷業者與建商的「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的30天內一次申報即可。因此若建商與代銷業者將代銷契約期間從半年拉長至兩年,兩年後或完售後才登錄,這些過時的成交價格對買方而言已不具意義。 

徐佳馨認為,預售案雖然價格較高,但往往是周邊房價的指標,若不能即時申報,難免讓實價登錄的美意打了折扣。而建商自售也不在實價登錄的範圍內,這些都可說都是法規上的漏洞,也難怪多數業者都認為實價登錄對預售屋市場的影響不大。



多數業者認為,實價登錄對預售屋市場影響不大


Sway建議,若想買預售屋卻苦於預售行情無法即時揭露,不妨從周邊中古屋的房價進行推算,一般來說,中古屋的行情約為預售屋的六至八成。 

整體來說,業界對實價登錄多半持正面肯定,儘管房價透明化不一定會帶來房價下跌,但能嚇阻房價不當哄抬,總是房市進步的第一步,未來更可望有健康積極的發展。




【好宅王】實價登錄後,是不是馬上就會進行實價課稅?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 2012年8月7日 下午2:40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實價登錄在2012年8月正式上路,無論自己私下買賣,或是透過仲介、代銷業者、地政士(代書)成交案件,只要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30天內,就必須申報登記;政府受理、查核資料過後,也將去除詳細的門牌、地號、建號資料,並且以每50個門牌號碼為單位,在網路平台上公開房價資訊。




王靚琇表示,實價登錄上路後,等於間接引導房市進入不二價市場,雖然一開始市場對於實價登錄的議題較為反彈,不過了解登錄內容後,就會發現其實有助於市場資訊更公開透明,也有助於讓買賣雙方都了解區域行情,逐漸將房市帶向不二價的走向,以前賣方亂開價、買方亂砍價的現象也會逐漸減少。


財長:實價課稅得修法 短期難實現


其實不少民眾更擔心,實價登錄後會不會接踵而來的就是實價課稅?王靚琇表示,目前內政部當務之急就是將「地政三法」(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讀完成,進而促進台灣的不動產交易更加透明、與國際接軌,一開始的原意並非以實價課稅為最終目標,而實價課稅的政策內容,也與內政部無關。 

財政部長張盛和則曾表示,如果真的要採行不動產實價課稅,則必定要透過修憲修法後才有可能實行,不過如果要修法,必定又得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是一場浩大的工程;如果真的要逐漸將稅基改為實價課稅,則可以以實價登錄資料為依據,調高土地公告現值接近市價,這樣影響的社會層面將最小。


張盛和表示,實價登錄實施後,還必須觀察執行成效以及民眾登記的狀況,尤其登錄的房價資料,是以不動產總價值登記,並沒有原始的成交價,房屋、土地如何分開計價,都是難題。


台灣稅法複雜 改稅法難度高


尤其台灣的不動產,所涉及到的稅制有土地增值稅、地價稅與房屋稅。土地增值稅是交易稅,在不動產交易、移轉時課徵,由賣方負擔;地價稅與房屋稅是持有稅,房地產所有權人定期繳納。 

目前地方政府依照公告現值課徵土增稅,但是公告現值與實際交易價格,差距很大,也因此不動產實價登錄後,不動產資訊透明化,可以逐漸將公告現值拉高到實際價格相同,成為官方課稅的主要依據。




學者:實價課稅優點多 應朝此方向進行


玄奘大學財富管理學系副教授花敬群表示,尤其台灣稅法中,土地與房屋是分開計價、計稅,該如何重新定義稅制,都會是個難題;如果政府真的要走向實價課稅,至少要兩、三年以後才有可能,短期間不可能立刻實施實價課稅。 

花敬群表示,未來若真的採行實價課稅也不見得不好,屆時不動產的稅法一定會大幅度修改,也能真正課到因為炒作買賣而大賺的人,也許對於一般持有者來說,稅率變低也不一定。




【好宅王】假設真的實施實價課稅,到底要多繳多少稅?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 2012年8月7日 下午2:43



內政部地政司曾指出,實價登錄資料將作為各縣市調整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值的來源依據,希望2015年將公告現值調整至市價約9成,當公告現值等稅基標準提高,代表未來民眾持有、買賣不動產的成本都將增加。 

近幾年其實政府已不斷逐步調整稅基,且調幅顯著,例如北市土地公告現值,自從2008年到2012年之間,調幅約47%。然而,即使調幅大,和實際的市價仍有有段不小的距離,目前現行的公告現值僅約市價的3~4成左右。




調整稅基 稅負將增


未來政府取得實價登錄的資料後,可能在明年開始大幅調升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等稅基標準,而有鑑於歐美亞許多先進國家都已實施「實價課稅」,不論業界、學界普遍皆認為,台灣很有可能朝此方向前進。一旦依據實價課稅,民眾需要繳納的稅務恐怕多出不少。 

即使是一般住宅,在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大幅調高後,也將使房屋交易成本大幅增加。以去年八德路四段成交、屋齡約20年、約以1900萬元左右的價格成交的住宅為例,依照去年的公告現值,買方應繳納契稅、印花稅等費用總額約4萬1千元;賣方需繳納土地增值稅56萬元。 

但當未來土地與房屋現值調漲到跟市價相近,或是以實價課稅的話,被課的稅就會增加許多。若2014年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現值調整至市價9成標準,信義房屋代書專案經理林以德分析,同一間住宅交易時,買方契稅、印花稅需要負擔的費用,比去年高出8萬多元;賣方的話,負擔更為沉重,得多付出280多萬元的土地增值稅。即使不買賣,持有成本也會提高,房屋稅與地價稅分別增加1萬多到2萬多元。




遏止炒作 長遠有利房市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目前台灣金融市場仍屬低利環境,政府調整稅基的用意,主要是為了改善房地產持有成本過低,避免淪為有心人士惡意炒高房價的惡習,也避免多數人因房地產而坐擁萬貫家財,繳的稅卻遠少於實際所得,試圖弭平稅負不公造成民怨與貧富落差等問題,對整體市場而言,長期來看是件好事。 

針對這點,張金鶚表示,這樣的情況並非必然,得看當時市場的景氣情況如何,如果市場買氣差,市場住宅供給量大於需求的話,買方較有優勢,可以多看屋、多做選擇,即使賣方想要轉嫁成本也很難;而如果當時為賣方市場,需求量遠大於供給量,賣方則較有價格的主導權,該情況才有發生的可能。建議消費者不需太過憂心,如果能適度調整稅賦基準,達到讓房市健全發展的效果,對社會來說才是一大福音。



實價課稅的目的,是為了消弭稅賦不公與貧富落差



 



實價登錄剖析篇

「實價登錄會不會讓我的身家資料都曝光阿?」8月1日實價登錄地政三法正式上路後,只要是買賣房地產的成交訊息,都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登記,如此一來,代表政府可以確實掌握市場的成交資訊。但同時,民眾也相當關心,實價登錄這項政策,會不會讓個人的資料全部攤在陽光下呢?或是,依據實價登錄追查到其他身家資產等等。


去區段化、去識別化 保障個人隱私


去區段化、去識別化 保障個人隱私



實價登錄將去去區段化、去識別化以,保障個人隱私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實價登錄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讓一般社會大眾能夠透過公部門的資訊揭露,更了解房價與附近成交資訊,若希望買賣房屋,也可以有參考依據,不會總是只能聽業者的片面之詞。而剔除過高或過低的極端值(剔除數值的前與後3%的資料),主要是擔心如果有超過區域行情的成交價格,可能會誤導社會大眾的判斷,不慎的話恐怕會有淪為有心人士刻意炒作行情的疑慮,因此不揭露價格過於極端的個案給民眾查詢。 

目前決議採定的方式,以每50個門牌號碼做為公布範圍,舉例來說,如果8月10日,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25號有一筆買賣成交,該案建需要在辦理完所有權移轉後的30天內登記,最快在10月,民眾就可以在網路上查詢,顯示的資料會以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1~50號呈現,而不特定指出某一特定地址,以保障民眾個人隱私的權益。 

倘若買賣的物件位於城市化較低的區域,可能不一定處處都有門牌號碼,因此可能會以附近較明顯的地標或地物來呈現,例如,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鄉杉林國中附近,一筆成交物件資料為……。


最快10月可上網查成交


預計最快10月開始,民眾就可以上各縣市政府的地政機關網站查詢登錄資料,例如北市可到台北市政府地政局(http://www.land.taipei.gov.tw)了解資訊。而往後的話,則可以查詢前一季的資料,例如2013年第1季,可以查詢到2012年第3季從8月開始的資料,以及第4季的資訊。



最快10月,民眾就可以在地政官網上查詢登錄資料


好宅王也提醒大家,不只是買賣物件要登錄,凡是經由房屋仲介、代銷等不動產相關業者經手的租賃委託物件,也需要在簽訂租賃契約書後30日內登錄實際資訊,引起不少包租公、包租婆擔憂。目前租賃物件僅限於不動產仲介業受託的案件才需要在出租後申報,不少房東擔心資訊透露,也不找仲介代為招租,花敬群表示,台灣租賃市場長期以來不透明,也是住宅問題的一項疑慮,其實有租金收益就應當誠實納稅,如實登錄資訊也較有利於房市健全發展。




【好宅王】如何才能避免價格登錄不實?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 2012年8月7日 下午2:31




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張欣民接受好宅王訪問時指出,政府要推行實價登錄制已醞釀許久,對房市可說是相當健康的發展,未來房屋交易都能有完整且具公信力的官方成交行情可以查詢。不過政大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也直言,實價登錄雖說是健全房市的一大進步,但若在實施後沒有如實揭露,甚至是在未來施行實價課稅,還是會失去實價登錄的意義。不過,雖然實價課稅還沒有確切的時間表,但只要實價登錄的資料庫能完整如實地建立,仍能先為未來的實價課稅打下重要基礎。



房地產專家張欣民先生肯定實價登錄政策實施


如有登錄不實 政府將祭重罰


房仲業者笑稱,以前常遇到買方質疑,「我住在這區20年了,房價怎麼可能這麼貴?」但預計最快自第4季起,上網就能查到區段內房屋的實際交易價格,以後買方一但對房價有疑問,房仲業者就能利用實價登錄平台證明,而且平台是官方經營,等於是政府掛保證,因此買方對價格自然較為信賴。 

當然也有民眾會憂心,若實價登錄的平台上有揭露不實或操控價格的狀況,反而會淪為炒房工具,因此政府亦建立了防堵機制,未來登錄的成交價若有明顯偏離市場正常交易價格者,將會請申報人說明,並必須提出相關文件佐證,甚至會請不動產估價師協助判斷。另外也會有抽檢及檢舉機制,杜絕投機客鑽漏洞的機會。 張金鶚也建議,政府亦可建立估價模型,除了實價登錄系統資料庫外,也以地點、坪數、屋齡、據捷運距離、周邊成交價等變數作為估價基礎,方便快速估算申報價格是否在合理範圍內。



張金鶚教授建議政府盡快建立估價機制,才能防堵有心人士炒作


張金鶚認為,目前因實價登錄尚未連結繳交稅賦,對代辦的地政士來說,收取的手續費並不高,若做不實登錄還得被罰鍰、抽檢說明,不實登錄的誘因並不大,因此大部份的登錄價格仍具參考價值。


張金鶚認為,目前因實價登錄尚未連結繳交稅賦,對代辦的地政士來說,收取的手續費並不高,若做不實登錄還得被罰鍰、抽檢說明,不實登錄的誘因並不大,因此大部份的登錄價格仍具參考價值。


未來,買方、地政士或仲介業者都要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終止30天內向地政機關申報「交易標的」、「價格資訊」及「標的資訊」。若是逾期未申報,主管機關將處3萬到15萬元的罰緩。不過,若是由買方自行申報,仍有15天的緩衝期,地政機關也會在發現民眾逾期後,主動通知民眾完成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在實價登錄實施後,不動產交易透明化,購屋資金取得的管道勢必得交代清楚。有許多買方的頭期款都是由父母贊助,像陳先生購買近3000萬的房子,頭期款900萬全由父母買單,雖然父母各有贈與220萬元的額度,但超過免稅額上限的金額,就必須繳交贈與稅。當初陳先生的父母為了規避贈與稅,選擇直接領現金給陳先生繳交頭期款,但現在房價全透明,若房價與買方的所得比落差太大,國稅局很容易找上門,因此事前金錢贈與的規劃上就要更小心進行,否則可能會引來國稅局追繳贈與稅。



就算是父母代繳頭期款,也要留意贈與稅問題


而以往有些買方會在房價之外多申請一些貸款,用來裝潢甚至是進行投資等其他用途,未來的貸款亦難灌水,買方自然在購屋前就得多準備些銀彈了。




【好宅王】聽說實價登錄後,投資客仍有漏洞可鑽?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 2012年8月7日 下午2:34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指出,由於不動產交易的每一筆成交行情都攤在陽光下,透明化的房價更能幫助買方判斷交易是否合理,可遏阻投資客繼續哄抬房價。而且對房仲業者來說,因為價格爭議所產生的消費糾紛也會明顯減少,房市的發展將更健康正面。不過,徐佳馨也提醒,地價是採評議制,過去地價計算往往與市價還有很大一段距離,但未來地價評議依據實價登錄的結果會更貼近市價,因此地價稅、房屋稅都有可能增加,買房的持有成本也會隨之增加。



徐佳馨提醒,未來公告地價將更接近市價,稅賦的壓力也會隨之增加


左手賣右手 實價登錄恐成炒房工具


推動實價登錄是政府為了抑制房價的手段之一,不過實價登錄在香港、大陸早已實施多年,炒房風氣卻仍方興未艾,實價登錄真的對抑制房價有所幫助嗎?房地產達人Sway接受好宅王訪問表示,政府推出實價登錄的立意良好,但只要有漏洞可鑽,若政府沒有做好把關,讓有心人士透過假交易價格拉高區域行情,由於民眾都會認為政府平台具公信力,實價登錄反而可能成為炒房工具。 

Sway舉例,若投資客在一個社區中有好幾間物件,他只要將其中一個物件賣給人頭,原本一坪本來平均只有100萬,但只要在登錄時登錄為售價200萬,就能順勢拉抬手上其他物件的房價。房地產具獨特性,每個物件本來就會隨座向、樓層、位置、格局而有不同的價格,甚至還能將裝潢費用灌水進去,只要投資客能夠解釋得過去,房價仍舊會被推升。不過政府已明言,只要房價偏離行情太多都會進行稽核,投資客要炒作也比以前麻煩,因此政府的把關就顯得十分重要。 

而Sway也指出,雖然未來的課稅制度還沒有非常明確的方向,但投資客若在左手賣給右手的過程中拉高假售價,從100萬登錄為200萬,未來真正出售時只要賣180萬,都算是「賠售」,也可望能巧妙避開售屋所得扣稅。



Sway擔憂,投資客面對實價登錄也有其因應之道


學習判斷周邊市場 登錄價格不盲從


當然,同樣位於仁愛路的基地,以台北市居住密度來說,一個區段內往往就涵蓋了許多個不同大小的建案,以5000坪與500坪的基地來說,每坪售價基準就不一樣。像「帝寶」具名宅、名人效益,每坪可以炒到250萬以上,但附近的中古大樓,價格可能就不到一半,因此實價登錄上路後,房價更透明,好宅王建議您,只要學著判斷周邊市場性,就不會盲從實價登錄平台的價格,也就能避免受投資客的操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