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

房地合一稅 明年上路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房地合一課稅明年元旦上路,奢侈稅同步落日。新制稅率分四級,為抑制炒房,課稅短期從重、中期合理、長期持有優惠,最重稅率百分之四十五。
行政院表示,房地合一稅制是稅制修正的里程碑,除可落實居住正義,也有助稅制及社會資源分配合理化,以及穩定金融的效果。院長毛治國已責請財政部盡速修訂相關子法規,以利新制順利實施。
房地合一課稅明年上路後,持有未滿一年售出,稅率百分之四十五;持有一至二年售出,稅率百分之卅五;持有二至十年售出,稅率百分之廿;持有超過十年售出,稅率百分之十五。
為防外資炒房,針對非境內居住者、總機構在境外營利事業,持有未滿一年售出,稅率百分之四十五,持有一年以上售出,稅率百分之卅五。
避免影響自住者,新制訂定自住優惠條款,自住滿六年,且無營業使用,交易獲利未滿四百萬元者免稅;獲利逾四百萬元部分,稅率百分之十。
新制另訂「防錯殺條款」,因財政部公告的調職、非自願離職等因素賣出持有二年以下房地的「非自願售屋」;或是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售」土地取得日起算二年內房地,稅率百分之廿。針對繼承或受遺贈取得的房地,房地持有期間,則可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房地合一課稅稅收,扣除中央統籌分配款後,循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
財政部估計,首年影響八千四百九十五戶,稅收四十二億元;第二年影響一點九萬戶,稅收八十五億元;第五年影響四點八萬戶,稅收一百七十四億元;第十年影響十點四萬戶,稅收二百八十五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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