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針對實價登錄「怪招」,內政部地政司強調,如果業者「假登錄、真撐盤」、「低價高報護航」,除了申報不實罰款外,也有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之虞,呼籲民眾不要觸法。
地政司表示,不動產交易實價揭露至本月已近30萬件,業者要利用揭露來操縱價格並不容易,但由於市場上確實有不少相關傳聞,目前已要求各單位對顯著異於市場交易價格的資訊,以查核契約書,貸款、資金流向等方式了解真實性。
地政司表示,如有申報不實,現行法令可裁罰3~15萬元,並可按次裁罰及限期改正。雙方如協議申報登錄不實之資訊,如被查出,除申報義務人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嫌,不實資訊提供者也有刑法第8條為共同實行犯罪行為之虞。
另外,對有人在備註欄上寫上大名,讓官方主動刪除不揭露,地政司表示,已發文地政士、房仲公會等各單位,宣導不要寫上個資,如再有同樣情況,將要求改正,如果一定要寫,就全部揭露,但洩露個資責任將歸屬義務申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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