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

閱讀秘書/購屋痛苦指數



「房價所得比」,是以購買房子總價,除以家戶年所得,得出來的倍數。這代表民眾用賺來的錢購屋,必須不吃不喝多少年,才能買到一間房子。

「房價所得比」越高,代表購屋負擔越重;房價所得比越低,代表購屋負擔較輕。

所以這個指標又稱為「購屋痛苦指數」。

例如,房屋總價1000萬元,家庭年所得200萬元,1000萬元除以200萬等於5(倍)。就是說,即使家庭所得全部投入購屋,也要5年才能付完房屋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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