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4月15日奢侈稅法案中,有一排除條款:凡是買賣預售屋,將不會列入課徵奢侈稅的範圍。
不少學者專家預期,當奢侈稅實施後,因預售屋僅僅是權利移轉,也就是說,此時買預售屋只買了居住的權利,再把權利賣給別人,並沒有買賣房子實體,因此,短期交易防不勝防,極有可能打了成屋的短期交易後,結果預售屋被大肆炒作
陳建銘表示,「預售屋不是房屋」,不是實體交易,不會納入奢侈稅,所以投機客若鑽漏洞,跟建商買預售屋時,買入1000萬元,轉手以1200萬賣給購買成屋的買方,只針對權利作移轉,這200萬的價差,並不會被扣到奢侈稅,形成另一特殊房屋買賣市場。 奢侈稅法案雖然在4月中通過,但不少立委仍擔心排除條款將成為投機漏洞,故內政部另訂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5月1日上路,明文規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履約五種保證方式,包括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等,由買賣雙方擇一採行。此五大流程的確認,也讓預售屋買賣透明化變成未來必定的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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