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上路已經一段時間了,但仍有不少民眾不清楚規定,而遭追稅的案例。你知道少做一個動作,就可能被課上百萬嗎?還有號稱免奢侈稅的農地,也被國稅局盯上了嗎?買賣房屋你不可忽略的四大要點!
一、換新屋要課奢侈稅?免!
舉一案例,設籍在台南的陳先生在台北工作,一年前在汐止買了一棟房子自住,但沒有遷戶,不久因為工作調動,賣掉房屋,改搬買到市區,隔了幾個月,國稅局居然寄來奢侈稅補繳單,通知陳先生不僅要繳納九十萬元的奢侈稅,還附上了五十萬元的罰鍰,陳先生氣得跳腳,他認為自己是純自住、非投資,應該不須繳交奢侈稅。
很多民眾就因為少了「遷戶籍」這個動作,不僅要補稅還被罰鍰,主要原因是法律上規定戶籍登記為認定是否屬「自用住宅」的法定形式要件,不然沒有辦法確定你是否有沒有營業或出租,因此無法排除課稅。根據財政部最新規定,無論一般換屋或非自願性換屋,出售不動產後三個月內,將戶籍遷入留供自住的房屋,就可以免課奢侈稅。
二、夫妻互贈要課奢侈稅?免!
稅捐機關表示:「夫妻互贈與不動產,需注意別跟奢侈稅扯上邊,否則划不來。」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所以這是屬於自主性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然後還要被課上一筆稅!此外,受贈人接受後,兩年內一樣不可售出,不然一樣要被課奢侈稅。
三、調職賣房要課奢侈稅?免!
「不可抗拒因素」目前正是民眾與政府爭執的議題,最典型例子是因調職,未滿兩年而賣房,屬不可抗拒因素,如公司調職,不予課稅。但有民眾因家中因素,調職賣房,被判定為非不可抗拒,依舊要繳納奢侈稅。原因是因為民眾是自己主動調職,而非被迫調職。
因此,針對是否擴大奢侈稅的豁免條款,財長張盛和表示,奢侈稅原則是不要傷及無辜,但「為經濟因素」的認定,也要看個案。但一般情況下,只要非自願性賣房,別忘了爭取自己的權益!
四、出售農舍要課奢侈稅?免!
最近購買農地,興建農舍,蔚為一股風潮。一般我們認知上,農地是不用課奢侈稅的。有民眾向國稅局詢問,出售持有期間未滿2年之農地及其地上農舍,但該農地並非都市計畫區內之土地,為何遭課奢侈稅並處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所有權人應出示該管地方稅捐機關核發的「土地增值稅不課徵證明書」,如果沒有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就要提供「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經國稅稽徵機關認定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件者,才可排除課稅。
此外,最近還有因算錯奢侈稅期,而遭追稅上百萬和罰鍰,怒告房仲的事件。國稅局表示,依法奢侈稅是以不動產完成登記取得所有權之日起算,一直到訂定銷售契約日為止,但最近許多買賣未申報奢侈稅的案例,都算到銷售移轉登記日為止,等於提前一個月賣屋,符合奢侈稅課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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