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抵費地」與「抵價地」之區別作說明:
一、 原因分別:
(抵費地)土地重劃之所有權人,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 因重劃所產生的費用負擔之土地。
(抵價地)區段徵收被收土地之所有權人,選擇不領補償地價,申請 以徵收後可供建築使用之土地折算領回之土地。
二、 計算方式:
(抵費地)市地重劃之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
(抵價地)區段徵收之所有權人,按應領補償地價總額比例計算權利
三、 面積比例:
(抵費地)公辦:抵費地與公共設施用地土地總面積不超過45%為
(抵價地)公辦:抵價地總面積以50%為原則;公辦或自辦:經上
四、 強制性與任意性:
(抵費地)屬強制性,土地所有權人,對於重劃負擔應以未建築土地
(抵價地)屬任意性,即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選擇領補償地價
五、 增值稅減免:
(抵費地)逕行登記為公有或國有,故再出售時,免徵土地增值稅。
(抵價地)土地所有權人於領回後第一次移轉時,得減徵增值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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