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綜合報導
內政部研議推動「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制度,未來基地所有權人,除了以原有捐贈公共設保留地的方式辦理容積移轉,另可選擇折繳代金,代金將由政府以「專款專用」方式,取得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以解決容積移轉利益失衡問題。
內政部指出,為推動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已召開過6次研商會議,初步達成共識以「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併同「折繳代金」兩種方式推動,並在一定期限內,不再辦理「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此舉形同斷了部分地主與仲介業的財路,引起既得利益者強烈反彈。
部分仲介質疑折繳代金金額計算標準,及是否產生買空賣空情形,內政部表示,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規定,代金將由直轄縣市主管機關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師查估後評定,原則將趨近於市場價格。而且,容積移轉接受基地是在同一都市計畫內的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如果政府已經全數取得,不可再申請容積移轉,因此不會有「買空賣空」情形。
內政部已研擬「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修正條文草案」,第二度邀請公共設施保留地主自救會與民間從事容移的業者表達意見時,與會代表強烈表達反對立場,最終沒有具體結論。據悉,針對容積銀行的概念,內政部將持續與各界溝通,由政府做莊,地主或建商折繳代金購買容積移入,將利益歸還全民。
擔心政府推動容積銀行,恐圖利財團,造成公設保留地的地主賣地無望,全國容積移轉同業工會籌備處昨天大動作登半版廣告,呼籲政府應立即廢止容積銀行政策,全面徵收全國已開闢的公共設施保留地。
北市府都市發展局長邊泰明表示,容積代金的運用,將專款專用在取得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進度將較現行制度快得多。
全國容積移轉同業工會籌備處總聯絡人田西漢表示,容積銀行主要是由政府做莊,建商繳代金向政府購買容積,但代金計算方式該如何認定,其間還可能造成圖利建商的局面,呼籲政府停止容積銀行設置。
邊泰明說,北市容積移轉的案子約95案,市值約1000億,但取得的公設保留地僅6公頃,市值約200億元,中間的落差都被建商、掮客賺走,設置容積銀行就是希望將交易透明化,利益歸公。
至於容積代金計算方式,邊泰明表示,將由3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市價後評定,未來代金也將專款專用在取得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且為改善基地周邊的公共設施服務,容積代金收入至少要有50%用在基地所在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