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5日 星期日

房地合一會「稅」到你嗎? 先搞懂4件事

為解決房價不正常飆漲的現象,財政部祭出房地合一政策,但歷經多次修改,雖已確定朝輕稅方向進行,但對民眾來說還是藏有很多疑慮,財政部表示,除了日出條款、稅率、長期減徵、自住免稅門檻尚未決議外,只要弄清楚課稅對象、免稅範圍、課稅稅基與稅率及長期優惠,不僅能清楚未來理財的規劃方向,也不怕因不諳法律而被課稅。

財政部表示,雖然房地合一稅改送立法院後可能會再出現一些變化,但有四個方向是大致確立的,第一,課稅對象是針對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105年1月1日後交易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以及105年1月1日起取得再進行交易的人。
 第二,該間房產夫妻、未成年子女皆有設立戶籍,同時持有並實際居住滿6年,且沒有提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另外,房屋成交價需在4000萬元以下,以及房屋交易次數6年內以1次為限,符合該項規定就不在課稅範圍內。
 第三,課稅稅基是採房地收入扣除成本以及公告土地現值的「稅基相減」方式課稅。
 第四:原先規劃稅率只有2級,持有未滿2年30%,以及超過2年17%;微調後成為4個級距,持有1年以下35%、1~1年30%、2~10年17%,以及10年以上12%。至於外界爭議的「長期優惠」,這次財政部的微調版本也將長期持有的減徵優惠取消,調整為按持有時間分級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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