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2日 星期日

政院拍板 擴大房地合一免稅

2015-02-11 經濟日報

政院拍板,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自用住宅不限一屋,但售價4,000萬元以內的房產,交易利得可享免稅;為抑制短期炒房,持有未及二年的房產將採差別稅率,初步訂為20%以上。
行政院確定如期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改革案,財政部預定將在明(12)日由部長張盛和對外宣布課稅方案,農曆年後修法條文即會送交行政院審查,趕在上半年完成修法,最快明年實施。
財政部昨天二度向行政院長毛治國簡報「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稅制規劃案,會中做成多項重大決議,房地合一仍將選擇「最輕稅版本」,但轉以「炒房重、自住輕」的方向做為改革訴求。
在課徵稅率部分,營利事業及個人出售房產,確定採取單一稅率17%,但為配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同步退場,另訂個人短期買賣房產的差別稅率,初步至少20%以上,並可能依照巢運等公民團體要求訂為30%,藉以回應外界對投機炒房應課重稅的訴求。
爭議較大的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由於行政院堅持房地合一課稅改革案,要以保障最大多數自用住宅為原則,財政部原訂一戶一屋、售價2,000萬元以下才得享免稅的主張已被推翻,自用住宅在特定條件下,不再以一戶為限,出售價格低於4,000萬元者,即可享有免稅。
據指出,自用住宅雖不限一屋免稅,但會訂有出售次數與期間限制,例如,五年內僅能出售一戶自用住宅享有免稅,且需符合設籍、自用與售價不超過4,000萬元等條件,其出售利得不論高低,均排除課稅。
房地合一課稅的施行年度預定為2016年,但納入實價課稅範圍的房產交易,則不會溯及既往,「日出條款」將會保留。
財政部原訂僅限新法生效前五年取得的房產,新法生效後出售,才需按實價課稅,行政院認為,溯及既往的時間長短,應再與國民黨團溝通,未來由立院決定。
95%自住宅 都適用
房地合一課稅新版出爐,自用住宅成唯一贏家,全台約有95%的自住房屋,未來出售時,不必再繳交易利得稅;少數課稅房屋,經由重購退稅優惠,亦可免除稅負負擔。
財政部昨(10)日向行政院簡報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修正版本,出售房產如屬自用住宅,將可排除課稅。不過,自用住宅售價須低於4,000萬元,且應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設籍做自用住宅使用。
符合條件的自用住宅,未來出售時,因為土地增值稅的課徵制度並未廢除,仍需繳交土地部分的土地增值稅,但是房地合一制之下,合併房屋及土地售價後,扣除土地漲價數額部分的增值利得,完全不必再繳納所得稅。目前,個人出售自用住宅,土地部分免課所得稅,房屋則有財產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國內有95%的自用住宅,售價在3,000萬元以下。

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定調!奢侈稅轉房地合一稅 持有2年內課徵30%

房地合一稅至今歷經7個版本,從最初重稅轉變為輕稅,凌遲了房地產交易。財政部今(12)日舉辦新春記者會,針對房地合一稅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這是首度發佈完整方案,將由奢侈稅轉型為房地合一稅,自用持有2年內課徵30%所得稅率,持有2年以上則課徵17%,預計2016年元旦上路。
張盛和指出,奢侈稅將轉型房地和一稅,由2016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2年內,課徵稅率30%,持有超過2年以上,自然人及法人皆課徵所得稅17%,因此2015年前持有超過2年者不受影響。預估第1年符合課徵範圍者為512件,占全國的0.05%。
 財政部主軸鼓勵自用住宅及長期持有,因此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且未出租營業行為,自住連續滿6年,總價4千萬元以下免稅,6年內以1次為限。換句話說,長期持有每年減徵4%,最高減徵80%,自住家庭只要持有房產達6年便完全免稅。
 至於土增稅,張盛和指出,土增稅維持重購退稅,若重購價格低於出售價格,可按照比例退稅,計算方式是以售價減成本的「所得額」,再扣土增稅漲價總額,消除重複課稅。至於民眾若出售自用住宅有虧損,則可抵稅。
 整體方案來說,較奢侈稅以「總價」課徵10至15%稅率減輕許多,同時房地合一稅可扣抵土增稅,且不與個人綜合所得合併納入報稅,更由奢侈稅的簽約日30天起算申報,放寬為登記移轉隔日30天內申報。

「房地合一」定調(表格)
對於新版房地合一改革方案,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今日所公布的版本較昨日傳出的版本變動不大,其中,針對房產交易獲利部分,確定採單一稅率17%,長期持有更有減徵優惠,此舉除明確簡化房產課稅計算方式,有助於民眾了解與政策推廣外,更可以消弭個人與公司戶投資的差異,防杜人頭公司避稅漏洞,甚至假外資炒作,相當值得肯定。
 另外,新版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自宅不限一屋,售價4000萬元以內的房產持有由6年以上,交易獲利所得可享免稅,此舉仿照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稅制,將有助於台灣與國際接軌。其次,新版本針對持有兩年內即出售者,以30%的差別稅率課徵,仍將對於短期投資產生明顯壓抑效果,有助於杜絕房市炒作,是政府、民眾、業者的三贏方向。

房地合一稅 劃出「逃命線」

房地合一課稅劃出「逃命線」,日出條款再放寬。財政部預定,新制施行日為2016年,今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不動產,符合持有滿二年的條件,即使是在新制施行後出售,一律免除按實價課稅。
依據統計,施行首年,多達99.94%的房屋仍沿用舊制,採取房、地分別課稅。換言之,全台每1萬棟房屋,首年只有六棟需要按實價課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2)日宣布房地合一課稅方案,維持輕稅、防弊原則,自住不限一屋,售價4,000萬元以內,六年內享有一次免稅優惠;短期炒房與外資等非居住者,稅率拉升至30%,與一般17%的分離稅率形成區隔。
財政部版提出後,接下來的戰場將在立法院。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行政院暫不會核定財政部房地合一方案,要等國民黨完成黨政平台溝通後,才會將方案送進立院。為了廣徵外界意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今將召開房地合一公聽會。
財政部版課稅方案決定將房地合一施行範圍大幅限縮,僅將施行日(2016年)後取得的不動產納入實價課稅範圍;施行日前(今年12月31日)取得的房產,則設定限售條款,符合持有滿二年再出售的條件,即使出售時點跨越新制,亦僅需沿用舊制繳稅。
舉例來說,甲在今年2月13日買進一棟A房產,2016年房地合一制施行,甲只需在2017年2月13日持有滿二年後出售,就不在房地合一課徵範圍。但若甲在房地合一施行後出售A房產,不僅是新制課徵對象,因持有未滿二年,還會被按30%的稅率課徵房地合一稅。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制需確保廣大的中產階級不受影響,加上全台自有房屋持有率高達85%,課稅範圍拿捏必須謹慎。房地合一制施行後,維持新、舊制並行的課徵制度,估計首年稅收與課稅標的僅26億元及6,311棟,至第十年時,國庫取自房地合一的稅收即會高達143億元,約有7萬棟要按新制繳稅。
張盛和指出,新制一般稅率雖為17%,但包括個人或營利事業出售房產,新制施行後的所得稅負均會高於現制。他舉實際案例,A出售持有八年的房地獲利207萬元,現制下,所得稅與土增稅合併繳交8.9萬元,租稅負擔率4%,改制後同樣是A的案例,房地合一稅與增值稅合併要繳27.7萬元,負擔率提高到14%。

財部房地合一拍板 最重課稅30%

房地合一稅改最新方案昨天出爐,採最輕稅的方向,規劃「日出條款」,明年起買進的房屋才納入課稅範圍,稅率為百分之十七;但明年起出售持有不到二年的不動產,則要加重課稅,稅率為百分之卅。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稅改的目標在於改革現行房屋、土地分開課稅的缺失,並抑制短期炒作,鼓勵長期持有,不是為了「打房」。他強調,現行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六的有屋族,只要持有超過二年,未來賣出時都免課房地合一稅。
非豪宅自住6年 售屋獲利免稅
房地合一稅增加自用住宅優惠條款,只要符合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六年,持有期間沒有營業使用或出租,且售價在四千萬元以下,獲利可免稅。但是六年內以一次免稅為限,以保障中產階級並排富。
自用住宅除可有條件免稅外,若未滿六年售屋,也可享有重購退稅的優惠。若重購價格高於出售價,可全額抵稅;重購價格低於售價,則按比例抵退稅。
非自用住宅或持有未滿二年的自用住宅,則有長期持有優惠,超過二年每年減徵百分之四,最高減徵八成。
明年起沒有奢侈稅 改課所得稅
配合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外資要改課百分之卅的房地合一稅,以避免炒作,不動產奢侈稅則將停徵。張盛和說,今年底前,二年內賣出房屋都要課奢侈稅;但明年起沒有奢侈稅,將改課所得稅。
外界質疑房地合一稅比奢侈稅還輕,是鼓勵炒房。張盛和說,要藉奢侈稅退場的誘因來推房地合一稅改,「這就是房地合一稅改方案的巧妙之處」。
財政部估計,新制上路後,影響戶數將逐年緩慢增加,明年首年個人出售房屋僅五千多件、企業僅一千多件會受到影響。全國總戶數大約九七四萬戶,即使到第十年,不受影響比例依舊高達九成九。
新方案送立法院 拚下會期過關
張盛和表示,財政部向行政院長毛治國報告後拍板確定,一直到昨天上午都還在做最後的調整。
因張盛和日前不慎摔傷腿,已經請賦稅署署長吳自心將方案內容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委員,希望能夠在立法院的下會期通過,在明年順利的上路。
財政部初步估計,「房地合一課稅」上路後,影響戶數和「淨稅收」將逐年緩慢增加,房地合一課稅的收入將用於青年貸款利息補貼、租金補貼和長照保險扣除額,以改善貧富差距。
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不動產奢侈稅將停徵,財政部估計,一加一減下「淨稅收」首年僅三點八七億元,但會逐年增加,到第十年將達到一一三億元,這筆稅收將用於青年貸款利息補貼、租金補貼和提供長照保險扣除額。

2015年2月11日 星期三

房地合一 放寬自住免稅門檻

財政部修正版的房地合一稅草案昨(10日)晚再次向毛揆簡報,財政部擬放寬自用宅免稅門檻,無論持有房屋棟數多寡,出售不動產可享有自住一戶免稅優惠,但限制持有5年才能適用;另外,2年內交易制定差別稅率20%,避免自用住宅短期炒作歪風再起。


為抑制短期炒作歪風,財政部對於買進後2年內出售的不動產交易,則無法享有免稅,反而要按20%差別稅率加重課稅,以取代即將退場的奢侈稅;不過,自用住宅則不在此限,2年內買賣仍可享有重購退稅優惠。
 原則上,毛揆並未反對財政部這次修正版的架構,認為已趨近合理設計,但政院還會再收集各界意見,並未正式拍板定案。毛揆責財政部必須再向立院黨團及各界溝通,收集外界意見作修正參考,並同意財政部明(12)日對媒體說明,以測試外界風向球。
 免稅戶數 以一戶為限
據了解,財政部昨天的報告重點,在於自用住宅免稅條件的認定、是否比照南韓訂定排富門檻,以及2年內短期交易訂定差別稅率,用加重課稅,來抑制不動產的短期炒作。
 其中,原先規劃的自用住宅免稅優惠,限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僅一戶房屋者才能適用,高層認為規定過於嚴格,也不符合國人的實際居住需求,因此決定放寬名下有多戶房產的多房族,其實際居住的房屋出售時,也能同樣享有免稅優惠。 
不過,財政部認為,自用住宅免稅仍須設立一定條件,包括自用住宅必須長期持有5年以上,且有實際居住事實,免稅戶數仍以一戶為限。至於排富條款,由於雙北市房屋大多都在2千萬元以上,若自用宅出售總價訂在2千萬元以下才能免稅過於嚴苛,財政部將取消2千萬的免稅門檻,改採長期持有5年的條件。
 財政部上月底向毛揆報告房地合一稅制,由綜所稅累進稅率最高45%,改為單一稅率17%;為了解決成本費用舉證問題,也訂定「日出條款」,僅限奢侈稅上路以後(100年6月)取得的房地,才須適用新制課稅,同時維持長期持有減徵優惠,持有2年以上分年減徵,持有20年的出售利得,最高可減徵8成。

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11樣態免課奢侈稅 可回溯適用

房地產奢侈稅上路後,不少非炒作的短期售屋案件也無辜被課稅。財政部昨天發布最新解釋令,新增11種可免課奢侈稅的樣態,不但未來發生相同情況的民眾免被課奢侈稅,目前仍在行政救濟中、還未確定案件,也皆可回溯適用。
奢侈稅立法原是要減少房市投機炒作行為,卻意外打到許多不是炒房也要繳奢侈稅的無辜者。今年奢侈稅修法新增「卻屬非短期投機」的概括性條款,讓五花八門的特殊個案可免課奢侈稅,並將免稅樣態發布明確的解釋令,好讓各界遵循。
財政部官員說,父母贈送房子給子女後,子女持有未滿2年就出售而被課奢侈稅的狀況最常見,未來只要父母是持有超過2年,子女售屋就可免奢侈稅。
官員指出,民眾一時因財務困窘或有創業需要,需要父母及兄弟姊妹濟助的狀況很多,好不容易父母或兄弟姊妹願意贈送不動產來襄助,但售屋變現後還要被課一筆奢侈稅,不太合理。因此,考量此種狀況不屬炒房行為,免課奢侈稅。
另外,夫妻婚後出售婚前各自取得的自住不動產,也是一種常見的奢侈稅爭議樣態。官員解釋,有些民眾在婚前就買了一間房子自住,但不到2年就結婚、成立小家庭,於是想賣出一屋來支付結婚的各項費用,甚至迎接未來的新生兒。新法規定,即使是短期售屋,只要婚前屬自住不動產,就免課奢侈稅。
官員表示,出售受遺贈的不動產本來就免奢侈稅,但有兄弟繼承父親的不動產後,因管理等因素又互換繼承標的後才出售,就變成短期持有要課奢侈稅,實在很冤。在修法後,就不會再發生此種冤案,但限定交換的不動產一定要從同一被繼承人遺產的範圍內。

2015年2月4日 星期三

農業資材室相關法規條文整理

自從2000年農發條例放寬農地的限制之
,讓許多嚮往大自然的人們動起了尋找好農地
自地自建的念頭,但農地畢竟不比建地,從買地
真正核准可以興建農舍,往往需要一段時間的
等待(目前是兩年限制),在這兩年的過渡期間,
可以暫時容身的空間就非常重要,而「資材室」
就是一個不錯的解決辦法。

審查辦法」(102年10月9日修正版),農地可以有
條件的申請建造各種農業生產設施、農機具設施、
農產運銷加工設施、農業管理設施...等建築,
「農業資材室」就是農業管理設施之其中一種
建築名稱。



農業資材室相關法規條文整理:
1.建築定義:放置各種農產相關用品之小型倉儲空間。
2.面積限制:每1000平方米土地,得興建33平方米之
            資材室,最大興建面積為330平方米。

3.高度限制:地方政府規定為主,普遍4~6公尺為限

4.申請單位:地方行政單位(市公所、鄉公所、鎮公
            所)


 備註:
依農發條例規定,在農地上建造45平方米(13.5
坪)以下之建築不用申請建築執照(會多很多
事情),因此大部分的資材室均控制在45平方
米(13.5坪)以內這面積當成半農生活的初
步生活空間也勉強夠,因此大家下次看到大片
農地上只蓋一棟小小房就可以了解原因了。
資材室申請流程:

1.針對建築概況先行初步規畫。
2. 向地政及戶籍單位申請
    a.地籍謄本、 b.地籍圖謄本、 c.戶籍謄本
3. 繪製四圖
    a. 農業設施使用配置圖  b. 位置示意圖
    c. 建物立面圖 d. 建物平面圖

4. 向農政單位窗口索取
    a.經營計劃書
    b.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申請書

5. 填寫第二項索取之文件

7. 以上文件一式三份(可加個封面)送件

8. 等待通知函(約一週, 收到後, 照函內日期與相關單位一同會勘)

9. 會勘後如無問題, 莫約一週, 會收到【容許使用證明】公文, 此時可派工興建
   備註: 法規上註明之文件如下:
            a.申請書
            b.經營計畫書﹕ 
                 (1)設施名額                 (2)設置目的                 (3)生產計畫                 (4)興建設施之基地地號及興建面積                 (5)現耕農業用地及經營概況                 (6)現有農機具名稱及其數量                 (7)設施建造方式                 (8)引用水之來源及廢污水處理計畫                 (9)對周邊農業環境之影響                 (10)農業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計畫             c.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
                騰本(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附
             d.設施配置圖
               ﹙比例尺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
             e.位置略圖             f.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付
             g.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h.水土保持計畫書
                (山坡地才需要)
10.攜容許使用證明向相關單位申請水、電。
11.建造工程開始。

12.至戶政申請門牌。
  備註: 
a.很多業者均可代辦,可自行打電話了解。
b.如果日後想依資材室格局擴建申請農舍,
  還是請專業的設計師先行規劃。
 (民)農漁管i01-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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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資材室申請

農業資材室申請門牌問題?建築執照申請流程 農業資材室申請門牌問題? 請問 我再淡水有一塊農地小於0.25公頃, 要申請資材室,面積大約在45平方公尺左右,是都市計劃的農業區. 想請教達人:1.45以下 跟45以上 在申請流程上會有差異嗎?2.門牌可以申請嗎? (網路上看一堆人說可以,但是我親自打去淡水戶政事務所問,承辦卻說農業資材室不能申請門牌) 請問有達人可以幫我解答嗎?謝謝~
1有差別的。
45平方公尺以下是可以免申請建築執照,反之。
45平方公尺以上是需要申請建築執照的。
申請建築執照也就是完全按照一般申請建築物的程序,是要標準的施工圖說,可能還要建築師的簽證,還有要申請使用執照,當然會付出昂貴的費用以及時間。
45平方公尺以下始可以免申請建築執照,不過還是得經過農業單位的許可,也就是不管45平方公尺上下,都是需要取得農業設施容許證明許可。
另外,如果走建築執照路線,水跟電都可以合法申請,反之,只取得容許證明,一般電是可以申請灌溉用電,但是水一般都是自鑿井,或是另尋門路喔。
2.可以的。
你是要以違建的名義申請。
所以你要開宗明義跟承辦人員說你這棟是違建就可以了。
放心,戶政是不會舉發你的,但是他們要屋內要有居住的狀況(有廁所、廚房、臥室),證明這棟建築物是有人居住的,才會發門牌。
3.農業資材室是農業設施的一部份,依規定是不能拿來居住的,按規定是指能拿來放置農具。
所以如果拿來居住,使用者還是得自行承擔被他人檢舉罰款及拆除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