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0日 星期二

雜草不清除,將開單告發

雜草不清除,將開單告發


自由 更新日期:2008/09/18 04:09







過1公尺不改善 可罰6000元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空地雜草長得太長會被開單告發!桃園縣政府環保局優先鎖定藝文園區、青埔特定區等地,只要雜草超過1公尺不改善可罰6000元,還可連續告發;昨天已有許多地主聞訊,僱工開始除草。



環保局鎖定的優先取締地區依照順序分別是中正藝文園區、高鐵桃園車站特定區、高快速道路周邊區域、兩蔣文化園區道路兩側、桃園縣對外的重要聯絡道路兩側。



環保局也強調,如果住家附近的可建築空地,也是雜草叢生,但卻沒有位在優先取締地區內,也可以向環保局檢舉,電話:335-4943。



桃園縣許多市區內空地骯髒不堪,還有建商「養地」卻不管理,不但遭人亂倒垃圾,有的雜草還長得比人還要高,嚴重影響市容觀瞻,也讓附近受到影響的住戶相當無奈,因此環保局在上個月底先公告,任令雜草叢生不修剪,造成妨害環境衛生或市容觀瞻者,就是污染環境。



環保局訂出優先鎖定的地區,依序取締,目前第一階段鎖定的中正藝文園區,已查出土地亂長雜草的地主,並去函通知,要求立即除草,否則最快下星期就開始開單告發,最少處1200元,最多6000元,還可連續告發。



中正藝文園區許多地主接到環保局通知單後已開始僱工清除雜草,以免受罰,由於藝文園區內還有不少縣府正要標售的土地,環保局強調,即使是公有土地,一樣要清除雜草,否則也會取締告發。